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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公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7 10:22:49 0人浏览

导读:

有限合伙区别于公司是因为两者的性质和经营模式、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各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合伙是没有法人资格的。那么有限合伙公司?下面就为您介绍。
有限合伙公司
  •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普通合伙企业也越来越多,而且其中不少企业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这也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想投资到普通合伙企业中,而且这种投资有着风险小等优势。但是现实生活中要加入普通合伙企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普通合伙企业有一定的设立条件,下面由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一下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设立主体要件方面(1)合伙人的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有限合伙人。(2)合伙人的人数限制。《合伙企业法》没有对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人数上限做出规定,但依《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一款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作出这样的限制性规定旨在防止利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2、合伙协议要件方面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了具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有限合伙制是合伙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对外在整体上也同样具有无限责任性质,但在其内部设置了一种与普通合伙制有根本区别的两类法律责任绝然不同的权益主体:一类合伙人作为真正的投资者,投入绝大部分资金,但不得参与经营管理,并且只以其投资的金额承担有限责任,称为有限合伙人;另一类合伙人作为真正的管理者,只投入极少部分资金,但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并要承担无限责任,称为普通合伙人,亦称一般合伙人或无限合伙人。这就是有限合伙制的主要特点,也是其在组织安排和制度设计上主要的创新之处。

    有限合伙制的优势1、与普通合伙制度比较而言,有限合伙制度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是人合和资合的有机融合。这种融合使有限合伙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征:合伙人与合伙企业相分离,因为有限合伙人虽然在分享收益分担亏损意义上仍是合伙的成员,但已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和持久性。2、有限合伙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适应风险投资的...

  •   一、有限合伙探源与立法例考察  (一)、有限合伙制度探源  如果说普通合伙渊源流长的话,那么有限合伙则可谓是历史悠久,从溯本求源的角度讲,有限合伙孕育于中世纪产生的康曼达契约(Commenda)。  在中世纪早期,欧洲大陆各国莫不将教会法顶礼莫拜为自己国家奉行的主要法律。教会法极端仇恨商业投机和放贷生利,在教会法看来,商业投机和利息代表着罪恶,因而从很早的时候起就禁止教士放款取息。到了9世纪。教会也禁止俗人放款取息,而把放款取息交给教会法律来裁夺。  客观地讲,放款取息的禁止并非对当时社会的发展毫无益处,恰恰相反,放款取息的禁止对中世纪早期农业社会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它使中世纪早期的农业社会免除了古代世界因消费债务而遭受的严重痛苦。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禁止放款取息制度却逐渐由进步走向了反动。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提一提十字军。在11世纪前,西欧人大都过着一种农村生活,每一地区和它的...
  •   有限合伙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巾具有适应性强、灵活多变的能力。投资人的二元责任形式。在出资者责任上,公司中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责任有限原则虽有利于鼓励投资,但不利于增强公司管理者的责任感。

    相比之下,有限合伙制中,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仅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使其不再有承担无限责任的后顾之忧,从而愿意投资有限合伙企也而对于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普通合伙人,必须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规定,更能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与责任心。避免“双重”赋税。众所周知,公司制一般都存在着“双重”征税的问题,即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这或多或少会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热情。而有限合伙制则可以合法的规避“双重”赋税,因为合伙企业并不构成税法上独立的纳税主体。

    《合伙企业法》第6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据此,有限合伙企业也就不需要缴纳企业...

  •   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灵活高效的作用。那么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内容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内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内容的相关内容。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牛方兴。一、承担责任形式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合伙人数即股东人数合伙企业应该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该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三、出资方式要求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使用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劳务出资。四、注册资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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