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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2 15:35:20 0人浏览

导读: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那么办房产证有时间限制吗?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办房产证有时间限制吗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赵长江律师。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的限制,我们的国家的法律之中有明确的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2、上述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房产证办理的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

      3、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那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所谓的“90”天的期限。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

  •   房产证的办理是在购买房屋之后需要确定的重要事件之一,房屋没有其房产证就好比流浪的人儿没有家的归属一样。那么对于办理房产证来说,办理房产证是否有时间限制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办理房产证是否有时间限制

      对于房产证的办理的时间问题,我们的国家的法律之中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2、上述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房产证办理的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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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过户有时间限制。办理住房过户手续,房管部门自收到双方过户申请和提交的过户证件材料起,3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新的房产证。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整合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房屋交易、房屋登记、房产测绘、档案管理、统计、信息发布和安全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赵长江律师。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的限制,我们的国家的法律之中有明确的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2、上述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房产证办理的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

      3、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那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所谓的“90”天的期限。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

  • 办理房产证是有期限限制,即: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办理房产证的期限作了约定,开发商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的产权证。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规定为90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还建房的使用年限同民用建筑使用年限一样,一般都是规定为70年,因为其本质属于满足民用住宅的需求。还建房是由政府承建的,或者由其他其他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建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住房需求的一类具有补偿性质的房屋,所以也称之为统建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1)、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4)、综合或其他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 核心内容:不办理房产证可能会遇上什么风险?有什么不好的地方?秦律师提醒买房者,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者可能会面临以下几种情况:(1)购房者对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存在瑕疵。我国的物权制度是公示主义,没有登记的后果是产生物权纠纷后,不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在实质上还是属于开发商,如果受到欺诈的情况下,购房者可能房钱两空。最普遍的情况是,开发商一房两卖,与另一消费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产证,结果是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者只能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至于能否要回房款,血的教训是,大多购房者是房钱两空!(2)不利于房屋的变动。不利于不动产的继承、赠与。房屋的变动,在法律上是严格的登记公示主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会导致继承合同、赠与合同的无效。不利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在离婚时,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而对房屋的分割尤其重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同样也是无法进行分割的。...
  •   房产证的办理是在购买房屋之后需要确定的重要事件之一,房屋没有其房产证就好比流浪的人儿没有家的归属一样。那么对于办理房产证来说,办理房产证是否有时间限制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办理房产证是否有时间限制

      对于房产证的办理的时间问题,我们的国家的法律之中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2、上述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房产证办理的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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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我国法律对开发商协助业主(或代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没有严格的限制。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目前开发商为了避免将来产生纠纷,一般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办证的期限为18个月。而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开发协助或代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房屋交付之日起90天内完成。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天内没有履行办证的义务,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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