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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自建房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3 08:51:30 0人浏览

导读: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中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那么,离婚后自建房如何处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离婚后自建房如何处理
  •   我是法律快车网特邀嘉宾律师李剑敏。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离婚后自建房如何处理。

      离婚后农村自建房法律的处理方式一般为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结婚后的自建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平均进行分割。

      上面是我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想要知道怎么解决离婚后房产纠纷?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离婚后房产纠纷的有关知识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怎么解决离婚后房产纠纷?具体有哪些条件,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小编如何说的。一、房产纠纷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二、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协议离婚的财产纠纷一般有以下情况: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在发生以上情况时,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并去法院...
  •   房改房是指城镇居民自行出资购买的根据国家房屋改革政策出售的房屋。那么,离婚后房改房如何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已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

      (1)夫妻一方将以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公有房屋的财产登记在夫妻的共同名下的,按照我国《物权法》所规定的物权公示原则,该房屋的所有权为夫妻共同所有,按共同财产予以处理。

      (2)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该房产,而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因为我国不动产采用登记主义,房产正上写的谁的名字,房产就是谁的,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但购买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一方有权主张赔偿其购房所支付的本金及利息。

      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只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

      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不论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公共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双方当事人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分割已协商约定,该约定也具有法...

  •   因为我们的房子是,我老公跟我没有结婚前所买的,我们现在离婚,房子是否是共同财产.请问我有权分这房子

    深圳离婚律师:由于房子是你老公在结婚之前买的属于你老公的婚前财产,你没有权分的。

  • 离婚时农村宅基地房屋如何分割

    【客户咨询】我的三间瓦房系我婚前父母出资盖的,父母都已经去世多年了,目前我村的土地已被政府征用,户口也办了农转非,以后面临着房屋拆迁,分新房,请我们已经起诉离婚将要开庭,请问我的房屋可以算婚前财产吗?

    【律师回答】

    看房屋的宅基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是谁的,如是你父母的名字,那还要看,你父母是在婚后去世的还是婚前去世的,如婚后可以作为遗产分配,如你继承了,你妻子就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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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离婚土地不能分配。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无土地的所有权。在离婚后,如果一方退出本集体,那么无法享受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由仍属于本集体的一方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人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在婚前取得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同时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婚前个人贷款买下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按照《新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分割时当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有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额予以退还。

    房产增值的部分,由所有者享有,这是原则。法官也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困难的一方,判决所有者予以帮助、补偿。但是这并不是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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