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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档案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3 09:27:43 0人浏览

导读:

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那么离职后档案怎么处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离职后档案怎么处理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朱瑞雷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职后档案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辞职后,档案问题,需要根据自己找工作情况,可以选择存放人才市场、户籍人事局;或者先找工作,然后让新单位的HR咨询相关的办理流程。如果新单位不接受人事档案,就将档案转移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定期缴纳托管费用即可。

      离职后员工档案转移的流程:

      (1)由县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接受企业移交来的被裁员工的档案,在30日内将该档案转人被裁员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

      (2)由县级(含县)以上中国共产党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所(中心)或者人才市场的 从事代理机构负责接受转移或者保管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员,包括企业被裁员工的人事档案。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 劳动者辞职后,有新的岗位工作的,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先将档案放到人才市场进行保管,找到新的工作后再转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还要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员工离职当月的社保公司还缴吗?网友提问:各位律师,比如我1月15日提出辞职,2月15日正式离职,而我们是每月15日发上月工资的。就是说,2月15日发的是1月份的工资和2月份那15天的工资,那么2月份的社保公司还应该帮我交么?律师解答:应该缴纳,按照国家的规定你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没有说什么发工资的周期问题。你可以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是2月15日那么就应该缴纳保险。有工资就该有保险。目前的确有一些公司自己的制度你规定,比如上半月离职,就不给上保险之类的,但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这个月员工在你单位上班了,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您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举报或者稽查大队举报,要求公司补上保险,也可以仲裁要求补上保险,都会被支持的。但个人部分还是需要你自己承担的...
  • 辞职不想工作了,档案需要调出。如果已经找到了新的单位,且新的单位具备保存档案的能力的,可以转移到新的单位,但是如果没有找到新的单位的,那么需要转到当地的人才市场。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入职的时候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要求员工对于工作的内容、公司的技术等保密,不得泄露出去。后来该员工离职了,就觉得保密协议也应该失效了,自己没有必要再遵循协议内容保密。那么,离职后保密协议是否有效?离职后保密协议是否有效?有效。保密协议中的条款,在法律上属竞业禁止条款,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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