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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7 16:29:14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break a marriage)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那么离婚手续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离婚手续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吴国强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手续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这一问题!

      这里谈的离婚手续办理是指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不包含诉讼离婚)。

      离婚登记申报材料: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5、双方当事人各提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①《军人婚姻登记证明》;②《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③《居民身份证》。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债务证明、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近期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等其他必须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自愿离婚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看,人民大众对生活的要求是越来越高,对社会服务的质量保障也日趋提升。对于社会福利,我国更是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放眼社会,房产过户的现象已经不再稀奇,关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哪些证明材料您了解多少呢?对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呢?那么,接下来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产权证过户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哪些

      房地产权证过户需带证件包括买房需携带的证件和卖房需携带证件。

      买房携带证件:买方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卖方携带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已存校房产科)

      5、户口簿上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未婚、丧偶、离异需到当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所开具的单身证明15日内有效。持以上证件,买方本人、卖方夫妻双...

  • 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是:1、签订购房合同;2、到房产局提交过户申请;缴纳税金;3、领取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包括:1、申请人基本信息材料;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3、房地产权利证书;4、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等。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 一般房产证上可能存在几个共同有的产权的人,在共同拥有产权的人去世后,可以对房屋的相关信息及时的注销,以及房屋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共有人去世房屋的过户办理手续?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共有人去世房屋的过户办理手续共有人去世房屋需要过户的,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张鸽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房子过户给父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的问题。

      房子过户给父母可以有两种方式,需要办理的手续不同。

      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子女或夫妻双方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子女或夫妻双方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   买卖房屋的时候,需要进行房屋过户。那么,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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