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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与合同未成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6 16:33:07 0人浏览

导读: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申请变更或撤销,在没有申请变更或撤销前合同有效。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后的九十天内可以行使撤销权,期限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针对重大误解与合同未成立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重大误解与合同未成立
  • 合同在生活中的应用是非常广泛的,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合同撤销,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特别小心,意思表达清楚。那么,重大误解撤销案由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重大误解撤销案由有哪些(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
  • 重大误解的合同1.重大误解的概念

    “误解”是指合同当事人所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是当事人为意思表示时所不知或者误认为所致。误解的构成条件是:(1)当事人已经有了意思表示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表示其意思,就不可能有误解;(2)表示行为与当事人真实意思不一致;(3)表示行为与真实意思不一致是由当事人不知或者误认导致的;(4)当事人的不知或者误认是由于他自己的原因所致,即使有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影响,也不是由于对方当事人的欺骗所致。

    在我国,只有由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才可以撤销。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时,对合同主要内容等有关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会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失,或者根本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既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单方面的误解,如出卖人误将某一标的物当作另一物等;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如买卖双方误将本为...

  •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申请变更或撤销,在没有申请变更或撤销前合同有效。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后的九十天内可以行使撤销权,期限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申请变更或撤销,在没有申请变更或撤销前合同有效。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后的九十天内可以行使撤销权,期限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合同是否有效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来说非常重要。若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有些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那么,基于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合同吗?如何撤销重大误解的合同?重大误解撤销权期限是多久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基于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合同吗

      可以。合同出现重大误解,当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话,其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二、如何撤销重大误解的合同

      1、协商。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诚信自愿的前提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撤销原合同或者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合同。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意思一致,还可以选择交由有调解职能的机构进行调解,这要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才...

  •   核心内容:重大误解有哪些表现形式?对合同性质发生误解,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对标的物品种、规格的误解,对价款或者报酬的误解。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那重大误解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呢?

      (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在合同性质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例如,误将买卖作为赠与或将赠与作为买卖,将补偿贸易或者来件装配误认为涉外货物买卖,将借贷合同误认为借用合同等,则当事人将承担完全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发生此误解也完全违背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应作为重大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自由是合同自由的主要表现...

  • 重大误解合同的效力的确定方式是:

    1、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2、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3、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继续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合同成立未生效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六条,合同成立未生效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形:法定生效条件尚未成就、约定生效条件未成就以及约定生效期限未届至,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合同成立未生效的情形

      1、法定生效条件尚未成就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本款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是合同生效的法定特别要件。合同成立后,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完成前,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2、约定生效条件未成就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本款中,当事人附生效条件的约定是合同生效的约定特别要件。合同成立后,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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