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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仲裁过程中,和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样都可以调解。现对仲裁过程中调解的详细情况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实际上,仲裁过程中的调解指的是在仲裁庭主持下,在查明基本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解决纠纷。
在进行调解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调解必须双方自愿,不能强迫;
二、调解并非必经程序,如有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仲裁庭不必进行调解;
三、调解应当有一定的基础,即基本事实已经查清,大致责任已经分清;
四、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裁决,切忌久调不决;
五、经过调解如达成一致,仲裁庭应当依据双方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或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制作裁决书。
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和裁决书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所不同的是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该调解书。因此,仲裁中的调解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当...
劳动者如果直接到法院就劳动纠纷进行诉讼的话,一般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劳动者需要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对仲裁不服才可以进行诉讼。有的劳动仲裁,那么劳动仲裁调解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劳动仲裁调解要注意什么劳动者一定要注意在任何文件上签字都应当详细看清内容,劳动仲裁一般事实清楚败诉可能性较低,应当依法算清胜诉会赔多少钱,以此为基础进行调解,如果赔偿金额过低应当坚持仲裁,如果差别不大可以接受调解节约时间成本。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期限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一定要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虽然这一规定不合理,但在劳动法没有修改之前,申诉人还是要按照这一规定的要求执行的。超过六十日的话就会丧失实体权利。这样的话,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劳动...(一)当事人对自已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二)仲裁庭有权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应当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交。逾期提交的,仲裁庭有权拒绝接受。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三)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或者虽提交证据但不能证明其主张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当事人对自己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分类、编订,简要写明证据材料的来源、内容、证明对象,签名盖章并注明提交日期。
(五)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交的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的真实性没有表示异议,可以视为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
(六)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提交的外文证据材料和书面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或者其他语言的译本。
仲裁和调解都是解决当事人争议的方式,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自愿选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两者之间的不同主要表现在:
一、调解的随意性大。在解决争议过程中,任何一方方当事无论何时都可以参加调解或中止调解,一旦一方当事人要求中止调解,调解人只能中止,而不能强行继续调解。而在仲裁过程除非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申请人由于某种原因要求撤回中请,否则即使被申请人不答辩或不出庭,仲裁庭仍有权按仲裁规则的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二、调解的灵活性大,在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协商一致即可达成调解协议,而仲裁则需按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决根据事实依据法律规定作出。
三、调解协议须当事人双方同意方可作出,而仲裁裁决由仲裁庭依法独立作出裁决,无需当事人双方同意。
责任编辑:潇洒
当事人在劳动仲裁中需要注意仲裁员与案件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当事人可以申请其回避。在陈述时,当事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更多关于劳动仲裁上庭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劳动仲裁上庭注意事项有哪些1、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机构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
2、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
3、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
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5、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
6、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
劳动纠纷发生之后,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某些事项,不然是不会受理的。那么劳动仲裁有什么注意事项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为防止遗漏应主张的合法权益或表述不清楚影响胜诉,建议请专业人士代笔。
2、如果劳动关系是劳务派遣性质,当劳动者申请仲裁时,请注意被申请人应是两个主体,一是派遣单位,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二是实际提供劳动的法人。如果实际提供劳务的主体是个人,则只列派遣单位为被申请人。
3、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请注意在时效内申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劳动仲裁有什么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
仲裁活动中的权利
1.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劳动权利和仲裁权利。申诉人可以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被诉人可以承认或反驳申诉人的仲裁请求,有权提起反请求。
2.有权申请回避。
3.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4.有权提供证明,进行辩论,请求调解。
5.有权不服仲裁裁决向人同法院提起诉讼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阅文件: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程序》(2001年6月1日,劳苏仲委[20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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