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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证据保全有什么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6 16:44:30 0人浏览

导读:

为了防止在仲裁时缺乏证据,当事人可能会申请证据保全,但在法律上对证据保全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有哪些程序,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证据保全,这些你都了解了吗?接下来由的带你了解关于仲裁证据保全有什么规定的内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针对仲裁证据保全有什么规定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仲裁证据保全有什么规定
  • 为了防止在仲裁时缺乏证据,当事人可能会申请证据保全,但在法律上对证据保全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有哪些程序,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证据保全,这些你都了解了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你了解关于仲裁证据保全规定的内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

      一、仲裁证据保存的条件

      1、证据有可能灭失的危险。在仲裁程序中,有些证据如果不能及时收集、保存,就有灭失的可能,在仲裁审理中就无法有效发挥其作用,如证人因年老、疾病,有可能死亡;作为证据的物品有腐坏、变质或灭失的可能等,因此,证据有灭失的危险是申请证据保全的必要条件。

      2、证据存在有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有些证据随着时间的推移虽不一定有灭失的危险,但存在有可能难以取得的情形。例如证人即将出国留学、定居,就会使证据在庭审时由于不能及时取得而使案件事实无法得到证明,因此,证据存在着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或因素是申请证据保全的前提条件。

      3、申请保全...

  •   证据保全在仲裁程序中具有重要意义,其可以有效地保护能够证明仲裁案件的事实证据,防止证据被灭失、毁损等情形的发生。那么仲裁证据保全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仲裁证据保全规定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提出保全申请时要注意保全的证据应当是:

      第一,证据必须是对案情有较重要的证明作用的,保全的证据如果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会使案情无法得到证实,从而使当事人的仲裁请求不能得以实现。

      第二,申请保全的证据有可能是会灭失或难以取得的,如知情人年事已高,如不及时将其证言保全下来,证言就会难以得到。又如,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当事人的货物还存放在库里,如不及时保全,被申请一方就可能将货物脱手,使案情无法查证。

      证据保全对不同的证据采取不同的保全措施,对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可采用笔录或者录音的方法加以保全;对年迈、重病有死亡可能的证人,或者即将出国的证人,要不失时机地进行...

  • 仲裁中的证据保全是指仲裁当事人为使证据保持其客观性和真实性,防止因种种原因使固有的证据灭失、损坏或以后难以取得而申请保全。仲裁委员会依法将该证据保全的申请提交有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对与仲裁案件有关的证据采取保全措施。在提出保全申请时要注意保全的证据应当是:  第一,证据必须是对案情有较重要的证明作用的,保全的证据如果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会使案情无法得到证实,从而使当事人的仲裁请求不能得以实现。  第二,申请保全的证据有可能是会灭失或难以取得的,如知情人年事已高,如不及时将其证言保全下来,证言就会难以得到。又如,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当事人的货物还存放在库里,如不及时保全,被申请一方就可能将货物脱手,使案情无法查证。  证据保全对不同的证据采取不同的保全措施,对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可采用笔录或者录音的方法加以保全;对年迈、重病有死亡可能的证人,或者即将出国的证人,要不失...
  •   (一)当事人对自已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二)仲裁庭有权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应当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交。逾期提交的,仲裁庭有权拒绝接受。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三)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或者虽提交证据但不能证明其主张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当事人对自己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分类、编订,简要写明证据材料的来源、内容、证明对象,签名盖章并注明提交日期。

      (五)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交的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的真实性没有表示异议,可以视为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

      (六)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提交的外文证据材料和书面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或者其他语言的译本。

  •   核心内容:海事证据保全需要哪些条件?请求人是海事请求的当事人,请求保全的证据对该海事请求具有证明作用,被请求人是与请求保全的证据有关的人等。海事证据保全的程序是如何?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什么是海事证据保全

      具体采取提取、保存或封存中的哪种形式,应根据不同情况而定。海事证据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保证海事审判任务的完成。

      海事证据保全的特点

      第一,海事证据保全只能依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海事法院不能依职权采取海事证据保全措施。

      第二,海事证据保全仅适用于对有关海事请求的证据进行保全,不适用于对其他证据的保全。

      海事证据保全具备的条件

      (1)请求人是海事请求的当事人;

      (2)请求保全的证据对该海事请求具有证明作用;

      (3)被请求人是与请求保全的证据有关的人。

      (4)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证据保全就会使该海事请求的证据灭失或者难取得。应在48小时内作...

  • 环猎调查网讯: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措施多种多样,主要体现为如下几种:查封,一般针对不能移动或难以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在相关物品上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形式;扣押,一般针对容易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由法院提取、扣留相关物品的形式;拍照,主要适用于书证、物证的保全,是一种经常采取的措施;录音,主要适用于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和视听资料的保全,在特定场合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录像,一般适用于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和物证等证据的保全;复制,广泛适用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的保全;鉴定,主要针对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它和勘验是常用的两种证据保全方法;制作询问笔录,适用于以言词活动为内容的证据材料的保全,如法庭上的询问、证人证言、调查笔录等,它一般是一种辅助性的方法,常与其它保全措施合并使用。行政审判中,上述证据保全措施可单独适用,也可结合适用,可由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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