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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法律援助情形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7 09:43:42 0人浏览

导读: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那么终止法律援助情形规定?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终止法律援助情形规定的相关知识。
终止法律援助情形规定
  • 终止法律援助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终止法律援助:1、以欺诈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2、获得足以支付律师费用的资产的;3、有新证据证明给予法律援助的理由不再成立的。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条件及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对援助请求可不经审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1、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2、必须立即采取财产或诉讼保全措施的;3、不及时提供援助会造成社会混乱或在公众造成不良影响的。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终止法律援助:

      1、以欺诈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

      2、获得足以支付律师费用的资产的;

      3、有新证据证明给予法律援助的理由不再成立的。

      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条件及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对援助请求可不经审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1、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

      2、必须立即采取财产或诉讼保全措施的;

      3、不及时提供援助会造成社会混乱或在公众造成不良影响的。

  •   核心内容:代理关系可以分为委托代理关系、指定代理关系和法定代理关系。代理关系的终止,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意定性代理(即委托代理)和强制性代理(即指定代理和法定代理),因其代理关系形成的不同,其终止的原因也有所差别。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通常是被代理人或代理人单方取消;而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通常是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1、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取消委托和辞去委托均可依单方意思表示完成,不需要双方协商,因为委托代理的建立是基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信任。但有过错一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取消委托和辞去委托的法律效果自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生效。  (3)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

      代理权具有人身属性,代理人死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代理人实施的行为为民...

  •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经常处于劣势地位,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经常出现欠薪的情况,特别是农民工,不知道该怎么维权?农民工讨薪时能否申请法律援助?根据法律规定,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所以农民工讨薪过程中也可申请法律援助。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农民工讨薪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法律援助是国家对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免收法律服务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首先,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院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   经济困难的人可以申请政府设立的无偿法律援助,但是有些情形不予提供法律援助。那么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

      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

      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以上就是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

  •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   在一些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可以申请撤销,那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的全部内...

  • 法律援助辩护适用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或者应当法律援助辩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

  • 劳动仲裁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只要是经济困难的人,因劳动争议仲裁而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申请及相应的材料后,如果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就会指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并且当事人无需支付律师代理费。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作若干规定》第四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经审查认为符合缓、减、免交仲裁费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受援人先行作出缓交仲裁费的决定,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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