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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7 10:31:13 0人浏览

导读: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那么质押贷款的种类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
质押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 [导读]

    抵押担保是指在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的前提下,由债务人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可以是第三方,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权利质押是指将(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出质给债权人。抵押担保与质押不同,...
  • 贷款的种类: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还有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则是根据贷款时间的长短来区分的。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七条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特定贷款,系指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担保的种类有哪些,担保有哪些种类你又了解多少呢?你又是否知道它分为积累型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了关于担保的种类有哪些,担保有哪些种类的相关信息,希望小编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

      一、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从现有的种类看,有四种分类:

      1、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2、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保证合同履行的。特殊担保是指债务人用特定物担保的;

      3、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约定担保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由当事人约定的担保;

      4、本担保与反担保。本担保是指担保人为主合同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反过来再叫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保证合同内容:

     ...

  •   债权转让的情况在现实中还算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很多时候,往往因为债权人忽视某一方面,而导致了债权转让的失败。那么,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注意事项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

      (二)注意事项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转让方的债权人)应向转让方了解债务人可能提出的抗辩(涉及货款转让中的货物质量、售后服务及发票等),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抵押、担保,并查看相关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是否有影响相关从权利转让的特别约定,并根据情况要求重新办理抵押...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将自己的动产进行质押,但是,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白它的生效条件有哪些?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动产质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

      一、动产质押是什么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可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形式。在质押担保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动产质押...

  •   著作权归属著作权保护著作权利用著作权纠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中的财产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那么著作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呢?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出质后,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著作权质押

      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

      按照《担保法》,债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和留置三种,质押又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一种可让与的财产权,因此它可以成为权利质押的标的。属于担保方式中的权利质押。

      二、著作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担保法》以及《合同...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韩海花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动产质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这个问题。

      在动产质押合同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同时,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动产抵押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我国动产抵押权模式采用书面成立—登记对抗主义,即,动产抵押权依当事人间的书面合同成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质押,股权,登记,原件,出具,公司

      为加强对股权质押登记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股权是指已经在本公司登记托管的可以转让的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法人股。

      二、涉及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的质押必须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须交付的文件:(一)预登记

      1.股份公司同意该股东做质押的决议文件;

      2.股东所在公司同意该股东做质押的决议文件;

      3.出质人出具的截至质押登记申请日止未曾以该宗股权设立任何担保并且未受冻结查封的书面承诺函(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出具截至质押登记申请日止该公司未曾以该宗股权办理过质押登记的证明(见附件2)。

      (二)质押登记

      1.收回本公司出具的附件2;

      2.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见附件3);

      3.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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