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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登记房屋产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9 08:39:13 0人浏览

导读:

一般人们在认定某些不动产的真实权属时,一般都会通过相关产权证明上的真实信息进行确认,因此做好房屋产权登记是很重要的。那么怎样登记房屋产权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怎样登记房屋产权
  •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转移的必要条件,那么不动产登记收费的规定有什么呢?很多人都有这个问题的困惑,接下来,将向您介绍关于不动产登记证需要收费吗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一、不动产登记证需要收费吗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1、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合法建设的住宅,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在买到房子时候,一定要进行房屋产权登记。那么,如何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如何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申请

      申请人进行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既可以由权利人自己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还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委托书。

      2、受理

      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的请求,并对权利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人资料齐备,形式合法的,登记机关就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不予受理,就需要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调查

      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查明房屋的客观现状的行为。审查内容包括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宗地界线、宗地面积、房屋的座落位置、房屋结构和房屋建筑面积。

      4、公告

      房屋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

  • 办事时限:七个工作日因房屋所有权人自愿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应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赠与书后30日内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赠与手续。 备注:赠与人、受赠人均应持身份证到场
  • 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依然归原房屋所有权人。当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后,该房屋才属于受让方。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 ??? 房地产权属登记包括房产所有权登记和房产他项权利登记及土地使用权登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对房地产权属登记作了“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的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的法律规定。

  •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之后,单位、集体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发生权属转移或用途改变而办理的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

      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

  •   一、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六)、字号查询证明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变更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

  •   我们知道当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时,是需要办理手续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讲解一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流程。

      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3.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4.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5.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6.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7.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8.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

  • 在我国,对于法定继承所分割的房产,是需要被继承人及时前往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房产过户的,而进行房产过户时,是需要携带好相关的材料的,去进行相关的办理的,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法定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一、法定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二、继承房产过户的流程有哪些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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