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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0 15:02:55 0人浏览

导读:

医院本应该是治疗病人的地方,但是有些医院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十分不妥,也就使得患者对此感到失望。医疗纠纷的发生率逐年上升,从法律上合法界定医疗损害责任也变得迫在眉睫。那么医疗损害责任如何承担是什么?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医疗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   核心内容:如何承担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当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发生过错,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还有医务人员有过错是如何界定?医务人员的说明、告知义务是什么?医疗机构又有什么义务?就上述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1、医疗损害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4条)

      2、医务人员的说明、告知义务:(《侵权责任法》第55条)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2)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3)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紧急情况下告知义务的例外: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

  • 在现在的生活中,因为医疗事故的出现,对医患造成了紧张的关系。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对事故的责任怎么认定,对患者和院方分别有什么规定?举证责任的一方是谁?在医患关系中,对受害者的损害纠纷要赔偿内容分别是什么?接下来带你了解关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怎么处理的内容。一、患者的初步证明责任我国的医疗事故纠纷诉讼以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责任为核心,但并不是说患方就不负有任何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患者)首先要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的事实。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经神损害等。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如果原告(患者)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则其赔偿请求权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则原告将承担败诉的责任...
  • 截至目前,我国医疗过失索赔的最高要求已达1075万元,实际最高赔偿判例达292万元。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院出现医疗事故,给予患者一次性补偿”。而司法实践已突破此项规定将医疗过失纳入我国民法通则进行调整,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比照侵权行为对人身的伤害进行赔偿,导致赔偿数额越来越高。

      巨额赔偿引发这样一种说法:要想发财做手术,做了手术告大夫。而医务人员为明哲保身,则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可做可不做的手术尽量不做,能做但成功机会小的手术不去争取做,对风险大的危重病人不敢积极大胆抢救治疗,也不敢主动地应用新技术。社会上大多数人认为患者和医院相比,患者是弱者,医院是强者,因而只要患者对医院医疗服务不满意,医院就应当赔偿,法官往往也有这种认识,审理案件时希望医院或多或少支付患者一部分赔偿。这种认识实际上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医院的医疗收费标准受国家控制,目前各医院的医疗收入尚...

  •   核心内容:医疗损害责任的特点有哪些?在医疗过程中或者医疗行为而产生医疗损害责任,它是基于过失而发生的,替代责任是它的基本形态。那么医疗机构可以对医务人员进行追偿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和其他类型的侵权责任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等等侵权责任相比,医疗损害责任有其自身的特点,本文将其特点概括为如下几点:

      第一,医疗损害责任发生在医疗过程中,或者由医疗行为导致。

      医疗损害责任专属发生于医疗活动中,在其他场合不会发生医疗损害责任。按照杨立新教授的理解,“医疗活动应当准确理解,并不是只有医疗才是医疗活动,例如,在医院进行的身体检查,在医院进行的医疗器械的植入,对患者的观察、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也都是医疗活动,不能认为身体检查、身体康复等不进行治疗,就不是医疗活动。医疗机构进行的影像、病理、超声、心电图等诊断性活动也是医疗活动。”...

  •   核心内容:如何承担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当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发生过错,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还有医务人员有过错是如何界定?医务人员的说明、告知义务是什么?医疗机构又有什么义务?就上述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1、医疗损害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4条)

      2、医务人员的说明、告知义务:(《侵权责任法》第55条)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2)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3)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紧急情况下告知义务的例外: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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