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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内待遇如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0 15:43:13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 9 9 4 4 7 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那么医疗期内待遇如何规定?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医疗期内待遇如何规定
  •   医疗期限是如何规定

      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规定了医疗期限的具体标准,即: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答:条例第29、31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

    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期满后,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1、2项的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

  •   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是如何的?我朋友患了职业病,现在需要住院治疗,希望律师可以指点。

      律师解答:

      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职业病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公死亡待遇等。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金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当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按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给予1至24个月的医疗期;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

  •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部关...

  • 发生工伤后,受伤职工不上班有两个期间,工伤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那么工伤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有什么区别?各自有哪些待遇?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工伤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有什么区别?1、法律概念(1)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限。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在工伤医疗期内,企业将按规定支付职工的医疗费用。在工伤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解除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对于使用的劳务人员,则不能终止劳务合同。2、两者区别(1)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工伤医疗期内,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可得到病假工资或伤残津贴,单位不需对其护理负责。(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
  • 员工受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回到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各项工伤待遇以及入职次月起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的二倍工资?而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否对停工留薪期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问题?【案例】刘某于2014年3月1日进入A公司从事保安工作,月工资约定为21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4年3月5日,刘某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当即至医院住院治疗30天,出院后医嘱建议休息2个月,申请人回家休养。在建休期间,刘某所受之伤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伤残十级。刘某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回公司提出因身体原因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向公司主张各项工伤待遇以及入职次月起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的二倍工资,对于刘某主张的各项工伤待遇公司均已按规定支付,但关于二倍工资主张,公司认为未签订合同的原因并不是公司主观不愿意订立,而是刘某受伤医治出院后回老家休养,客观上无法订立合同,并且该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故不同意支...
  •   职工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试用期间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劳动法及工伤待遇的适用范围包括企业正式员工、试用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工。即在试用期发生工伤也应享受工伤待遇。所以试用期也算在劳动合同期内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员工自订立劳动合同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 职业病工伤待遇的规定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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