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合同纠纷> 学籍档案如何查询

学籍档案如何查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3 13:46:16 0人浏览

导读:

学籍档案一般保存在学校学生处,毕业后在你所在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个人档案属于国家机密文件,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大学毕业生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个人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那么学籍档案如何查询?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学籍档案如何查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曲经纬律师,下面为您解答“学籍档案怎么提取”的问题。

      学籍档案一般保存在学校学生处,毕业后在你所在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

      个人档案属于国家机密文件,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大学毕业生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个人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而且档案在以后工作中的转进转出也有规定的程序,不是想转或需要转就可以转的,比较麻烦,最好毕业时安排到位。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单位重整弄丢员工档案,造成员工损失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八条第八项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   如果学生的档案被学校弄丢,一方面,学生可督促学校认真寻找档案,另一方面,学生可以向档案管理部门举报,由档案管理部门对学校弄丢档案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学生向法院起诉,只能以学校侵犯其档案所有权为由起诉。但档案的财产价值很难确定,法院也不一定会受理。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

  •   每个人的档案都是跟着每个人在进行变动的,人员在离职之后,公司就不会继续保管其档案了,相关人员就需要来保管解决好档案问题。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档案放在哪里?离职后人事档案怎么办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档案放在哪里?离职后人事档案怎么办

      1、离职后,由公司出具解聘证明,新单位是国有属性的即可开具调挡函接收档案。

      2、民营单位工作的,私企一般不具备档案接管资格,人事档案需要托管在当地人才市场的。持原单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开调转函去原工作地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档案转移;再持新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到新就业地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托管。

      3、如果是国企到私企,或者私企到国企,则是第三方(社保局、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和有资格的企业之间的转接,参照第2条办理。

      二、工商档案如何查询

      工商档案可以在企业信息公开网上查询要查询的企业名称,就可以...

  • 不可以,只有转了学籍才可以上学。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