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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5 08:54:20 0人浏览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因为身体的原因去医院进行检查治疗,但有的医生由于疏忽大意漏诊或者误诊我们的医疗状态。导致病情的加重时,我们应该如何向医院提出赔偿等事由。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误诊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误诊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   误诊的法律责任

      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一、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

  •   误诊,即错误的诊断,不能正确的确定疾病的本质,不能正确的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疗,使病情向好的方面转化,不正确、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都是误诊。那么误诊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要承担法律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误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  一、医疗事故责任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 医生误诊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案情介绍: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日前发表博文称,如果在门诊看病,误诊率是50%,如果你住到医院里,医生们也进行了查访、讨论,该做的B超、CT、化验全做完了,误诊率是30%。他认为,因为目前医疗技术对疾病的认识不是100%,患者应该对医学和医生有正确的认识。相信谁看了这样的信息都会大吃一惊,原来我们十分珍贵的健康甚至生命,竟依赖医院50%的正确诊断来保障。这样的信息还是头一回听说,也从来没有见过哪家医院、哪个医生公开宣称,只能保证50%的正确诊断率,前去看病的患者可能50%会被误诊!

    据悉,廖新波的数字来源于某位医生的调查,而在实际临床工作中,误诊率也差不多这样。只要当医生,没有不误诊的。中国的误诊比国外低,美国的误诊率是15%~40%之间,英国的误诊率是50%左右。如果想避免误诊,廖新波建议,最好是在一家医院被一个医生诊断了,一定要征得第二家医院核实。这是一...

  • 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的过程中期望认识其本质,而实际与疾病本质发生了偏离的现象,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苦和经济负担。应从以下几点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第一,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第二,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第三,医院的等级所处的地域间发展的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参差不齐。

    总而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就应该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苦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坏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

  • 医院误诊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本案系一起因医疗单位误诊而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被告的正常治疗行为导致原告残疾应否支付伤残补助费以及原告二次手术后的继续治疗费用能否确认的问题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基本案情」

      1995年9月,原告蒋某在房山区某医院(被告)处诊断为“双侧甲状腺乳头状腺瘤”,并于9月25日接受了“双侧甲状腺次全切术”,术中和术后病理检查均对术前诊断予以确认。

      2001年6月15日,原告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被确诊为“双侧甲状腺乳头状腺癌并淋巴结转移”,决定进行“双侧甲状腺全部切除及右侧颈部淋巴结清扫术”。手术前为了解原发癌的部位,原告借阅了95年住院病历和手术病理切片,中日医院对6年前的术中冰冻切片和术后腊染片进行了重新诊断,发现原诊断严重错误,误将“腺癌”诊断成“腺瘤”;为证实被告的最初诊断的正确性,原告又将95年病理切片送至中国医...

  •   核心内容:在我国与及其他国家之间,存在着不一样的法则,那么在面对着进行胁从犯的一个刑事责任承担的时候,需要如何进行一个关注呢?主要的依据是怎样来源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通说认为,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胁从犯主要是为了对共同犯罪人进行更加细致的区分,以便更好地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这就是我国刑法将胁从犯规定为共同犯罪人的独立种类的意义所在,也是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的政策的法律化,依据刑法总则和案件事实准确认定了胁从犯之后,只是就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定了性,尚未准确定罪,只有根据案件事实所符合的刑法分则中的具体条款,才能给胁从犯确定罪名。之后再进一步把刑法总则第28条和上述刑法分则的相应条款结合起来,才能最后对胁从犯准确量刑。要准确量刑,就应着重领会第28条的立法精神,同时应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和实践经验,以求对胁从犯进行更为合理、适当...

  • 实务中怎么认定教唆犯?教唆犯的认定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认定教唆犯不能笼统定为教唆罪,而应当按照行为人所教唆的罪定罪;二是教唆罪的认定优先依据刑法分则,即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应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定罪;三是直接教唆与间接教唆的区别;四是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的区别等知识。一、认定教唆犯不能笼统定为教唆罪对教唆犯,应当依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定教唆罪。如果被教唆的人对被教唆的罪产生误解,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责任。二、教唆罪的认定优先依据刑法分则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定罪,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刑法分则规定以唆使、煽动作为实行行为的常见情形有:1、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2款...
  •   误诊是指医生在给病人看病时作出了错误的诊断,可能作出错误的治疗方法,导致病人产生不适或往不利的方向发展,损害病人的身体健康,为此该医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那么医院误诊了应该怎么办,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医院误诊了应该怎么办

      由于误诊有失误的含意,误诊常常导致误治而延误了时机,加重了病情,有时甚至会造成医疗纠纷。在社会舆论中,误诊有时被视为不负责任或技术水平低的问题,所以广大医生对误诊常持有敏感的、回避的态度,认为被认定误诊就意味着要负责任,就有损于自己的声誉。然而,误诊又是临床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即使是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也难免发生误诊。所以,对于误诊也应看当时家属是否给医生提供了线索,医生是否有积极的态度和措施回应,要对不同的误诊情况作出不同的责任认定标准:误诊不能和错误等同、误诊是否有客观原因、应当正视误诊的存在、应当避免发生误诊。

      二、误诊的分类有哪些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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