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损害赔偿> 误工时间怎么算

误工时间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5 08:55:56 0人浏览

导读:

一般情况下,工伤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是,如果受害人构成伤残的,工伤误工时间就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误工时间怎么算的相关知识。
误工时间怎么算
  •    怎样计算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包括两个方面的证明,一是治疗期间,而是因受害人身体康复的需要必须的休息时间,该二个部分构成了一般情况下的误工时间。

       如果受害人被交通事故致残了,如果确定误工时间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当然引起受害人持续误工,在这种情况下,误工费计算至受害人定残前的一日。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那么,误工时间计算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是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机会和劳动报酬的赔偿,被告若确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定残后仍从事一定工作的,可以相应折抵误工费的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应以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或者...

  •   对员工来讲,在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遵守公司的上班时间,如果出现误工的时间情况,也是属于不遵守公司制度的一种情况,而且会给公司的计划和安排造成影响,那么误工时间如何计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误工时间如何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二、误工费的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

  •    如何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根据法律规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因此,护理费支付时,如果管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即按照因护理而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费即可,例如,护理人员有收入为2000元,因护理搁误上班,被减少收入为800元,那么800元就是护理费。

       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护理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从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护工是护士一外的专业从事护理的人员,是改革开放后的一个新的护理工种,在我国许多的医院都有大量的护工以备雇佣。而护工根据不同的护理级别需要需要的费用也不一样。

       因此,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护理的,支付的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即可。

  • 受害者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出口退税是国家奖励出口的一种方式,但并不是所有出口的货品都可以有退税,需要满足出口退税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并且出口退税收入有固定的计算公式,那么,如何计算出口退税收入?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计算出口退税收入  出口退税收入计算公式:

      1、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退税收入=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二、 出口退税必须满足的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那么,误工时间计算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是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机会和劳动报酬的赔偿,被告若确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定残后仍从事一定工作的,可以相应折抵误工费的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应以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或者...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