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五至六级工伤享受的待遇

五至六级工伤享受的待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5 09:31:10 0人浏览

导读:

当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五至六级工伤享受的待遇
  •   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职工因工致残,经工伤认定确认后,如果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根据2010年最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推荐阅读:劳动合同赔偿 工伤损害赔偿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四大条件?《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1、工作原因

      因工作收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核心要素。如:是否属于本岗位工作、是否属于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是否属于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是否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等。

      2、事故伤害

      职工工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暴力、中毒、爆炸等各类事故,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如果职工在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是已经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也应该认定是工伤。

      3、患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

  • 五级、六级伤残的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第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二,安排适当工作或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当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社保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   工伤一级最严重十级最轻,所以赔偿也是不同的,那么五级六级工伤赔偿计算是怎样计算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工伤情况下,应该办理工伤赔偿手续。那么,怎样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在医疗终结后,单位为其或其供养亲属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资格时,应填写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伤事故申报表》;

      (三)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供养亲属的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供养关系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已评定伤残等级的需提供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原件;如有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如属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医疗单据、费用清单;

      (六)医疗诊断证明书,住院者需要提供出院小结;工亡职工应提供死亡证明材料;

      (七)经同意...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那么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呢?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1、首先要满足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条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2)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3)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4)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2、提交申请材料个人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提交所有医疗诊断、鉴定等费用的原始票据等证据。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