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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6 13:57:50 0人浏览

导读:

一般而言在工伤事故中我们是可以经常听见停工留薪的,那我国劳动法规定停工留薪待遇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
  •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是指工伤职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救治,但是有关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其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工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不但要支付其工资,而且相关的福利也必须同时给付。

  •   一般而言在工伤事故中我们是可以经常听见停工留薪的,那我国劳动法规定停工留薪待遇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第五、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   核心内容:停工留薪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介绍相关例子。

      乔某某是聊城来A市务工人员,受雇于金A钢材市场内某私营企业。2012年11月份,他在搬运货物时,不慎将腰部扭伤,不能正常劳动。在他卧床休息期间,该企业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了他的工资。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在工作期间受的伤,应属于工伤,在休息治疗期间企业如此发工资是不合理的。3个月后,他回到企业上班,在与企业多次沟通未果的情况下,到钢材市场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求助,希望能得到帮助。

      钢材市场调解工作人员在认真仔细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向中云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进行反映。办事处工作人员知晓后,立刻与市场调解员到企业现场进行联动调解,同企业负责人认真沟通,向企业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工伤保险...

  •   职工由于工伤需要住院治疗或者短时间内没有办法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员工且需要因工伤停工留薪。那么职工工伤停工留薪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工伤停工留薪工资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

      1、部分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如福建省、北京市、山东省、重庆市等),对各类伤情停工留薪期期限进行了规定。在这些地区,由工伤职工条件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休假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书面通知本人。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有异议的,以及停工留薪期期限满12个月的,提交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在没有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

  • 工伤停工留薪通知书通常在确定了停工留薪期限后发放,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停工留薪期过去叫工伤医疗期,应当根据伤情的具体状况来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那么停工留薪待遇注意事项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停工留薪待遇注意事项:

      1.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前提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如果职工虽然发生了工伤,但伤势并不严重,可以边工作边治疗,并不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工伤职工不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

      2.在停工留薪期内,停工留薪期待遇的内容有三方面:(1)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以下...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停职留薪期满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会给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还可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辅助器具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一、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明文规定了公务员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2、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二、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根据1988年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民政部于1989年发出《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民[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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