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生育津贴期限如何规定

生育津贴期限如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30 10:25:00 0人浏览

导读:

生育津贴是国家为了保护怀孕的女性,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那么生育津贴如何计算呢,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生育津贴期限如何规定
  •   生育津贴是国家为了保护怀孕的女性,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那么生育津贴如何计算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生育津贴如何计算的相关内容。

  •   对于在职的员工,企业都是要按规定缴纳五险的,其中有一项就是生育险,是按国家规定给予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的生活费。那么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的流程是怎样的?生育津贴怎样计算?生育津贴报销的期限是多久?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的流程  1、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流程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

  •   对于许多怀孕女性朋友来说,因超过生育津贴领取时间未能享受到生育津贴待遇。那么生育津贴报销期限是多久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生育津贴报销期限:

      生育保险报销有一定的时间期限,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报销。若是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

      我国生育保险时间一般为宝宝出生后18个月内,当时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这点需要我们格外注意的。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有一些是18个月,也有10个月亦或者6个月的甚至更少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生育津贴报销期限的相关内容。

  •   女职工生育津贴是给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的生活费用。那么,女职工生育津贴的作用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女职工生育津贴的作用具体如下:

      一、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实行生育津贴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

  • 随着各省份产假的修改,产假天数增加,那么产假工资怎么算?根据各省份关于产假天数的规定不同,产假工资依照各省份的产假天数进行计算。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与公司工资不能兼得,生育津贴是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根据女职工在职岗位的工资和实际符合规定所休产假的时间来计算。根据各地计生法规定的不同,产假工资的计算也不尽相同。拿广东举例来说,2016年最新《广东计划生育条例》第31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三...
  •   导读:对于女职工来说,在工作的时候缴纳的生育保险是非常有用的,等到女员工生了小孩以后就会体现出来,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产假工资:严格地说产假工资是计划时代的产物,那时没有社保体系,员工退休工资由劳动局审批,所在企业支付;同样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待遇也由所在企业支付,俗称产假工资,有按生产前工资发放的,有放基本工资的,总之根据企业的状况及规定标准发放。

      生育津贴:是社保体系中包含生育保险后的产物,由企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选择缴费基数及所在地区规定的缴费比例,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生育后递交相应材料后由企业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经社保部门审批后发放至员工(也有地区发放至单位)。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区别:

      产假,是指职业妇女在分娩或流产期间,依据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享有的法定假期。享有产假是所有生育女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宗旨在于...

  • 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的区别如下:

    1、生育医疗费是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是给女职工在提供的“工资”保障她们的基本生活;

    2、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在办理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窗口进行报销;生育津贴需要去相关部门申请才行。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导读]:男性的陪休假是否应该延长为30天?是否应该把生育生活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近日市妇联召开深圳市生育保险研讨会,就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11月16日下午,市妇联召开深圳市生育保险和家政从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研讨会,来自市人保局、市保监局等单位的15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对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建立家政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

      今年深圳市政协委员所递交的一份提案曾建议,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据了解,目前深圳的生育保险制度主要保障了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部分,收入补偿部分即生育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仍然是由企业承担。这种“半自保型”的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存在一些弊端,生育问题已成为影响女性就业的第一大障碍。

      会议一致认为:将生育生活津贴纳入生育保险统筹统发,扩大生...

  • 无准生证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