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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变更保险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6 14:04:05 0人浏览

导读:

保险合同经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一致,可以进行变更。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那么如何变更保险合同?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如何变更保险合同
  • 保险合同的变更可以分为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变更。 主体变更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当事人以及保险关系人。保险当事人是指订立保险合同并享有和承担保险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关系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人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合同的主体不同,变更所涉及的法律程序规定也不相同。

    投保人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或者保险单的转让,如在转移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同时将保险合同一并转让给新的财产受让人。《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

    被保险人的变更,只能发生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这是保险关系确立的基础,是不能变更的。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的变更实际上意味着投保人的变更,因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

  • 保险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保险合同。但是在保险合同订立以后,在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由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主观和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对保险合同作出变更的除外。因此,我国《保险法》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保险合同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及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变更。在多数情况下,发生变更的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特别情况下,保险人也会发生变更。二是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这是指在保险合同主体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保险合同的其他记载事项发生变更。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对于变更保险合同,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次性地作出约定,也可以在每次变更时进行协商。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要变更保险合同,可以先向保险人提出需要变更的事项,并提交有关资料,然后由保险人审查核定;如果保险人要求...

  • 如果合同可以随意的进行变更成立的话,整个合同法所保护的秩序会受到非常大的冲击。所以下面是为大家带来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一、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情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的变更采狭义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的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1、标的的变更;2、标的物数量的增减;3、标的物品质的改变;4、价款或酬金的增减;5、履行期限的变更;6、履行地点的改变;7、履行方式的改变;
  •   现在很多人在有闲钱后会进行保险的购买,购买保险之后会签订相关的保险合同。由于某些原因会出现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况发生,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去进行处理。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无效保险合同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无效保险合同怎么处理  1、退还保险费乃至保险金

      保险合同一经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灭,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应恢复原状。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双方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的财产,一方面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而另一方面则是保险合同约定的灾害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赔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金。因此,保险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果投保人未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就不再需要交纳;如果投保人已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就应该将收取的保险费如数退还给投保人。

      同时,保险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险人应不再承担合同约定的因灾害事故引起的损...

  •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果客户丢失了保险合同,可向保险公司提出重新补发一份,一般会收取工本费。保险合同虽然丢失,但是双方保险的权利义务仍继续存在,不会影响保险利益。

    在此建议,长期缴费的纸质保单不太容易保存,建议大家能够复印一份保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发现保单丢了,一定要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联系,携带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及时办理。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由于老百姓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在各位方面都会买保险比如车保和人身保险,这也是为了出现了突发事件减少损失。那么对于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生效日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生效日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生效日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由这两个条文可以看出,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即只要缔约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不以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为生效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投保人...

  •   我国《保险法》第20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保险合同的无效原因主要包括: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性有瑕疵、客体不合法、内容不合法、形式不合法等。

      保险合同的无效有两种情形:一是全部无效;二是部分无效。

      保险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

  • 保险合同丢了的,当事人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到保险代理人或者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资料库中会有客户保险合同的存档,客户可以先向保险公司提出补发申请,补办后的新保单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没有任何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   一个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相应合同的成立要件,才能使合同成立且有效。那么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希望对大家了解保险合同有所帮助。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保险合同成立的含义

      按照合同法的理论,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因符合一定的要件而客观存在,其具体表现就是将要约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转化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

      判断合同是否成立,不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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