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6 15:24:14 0人浏览

导读:

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如何办理失业登记?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 怎样办理失业登记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办理失业登记: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16周岁至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的劳动者,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但下列人员除外:持有残疾证者;正在就读的学生和等待就学的人员;已经办理了退休(含离休)、因病退职手续的人员;其他不符合失业定义的人员。

      2、各类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

      (1)大、中专、技校毕(肄)业生凭学校出具的毕(肄)业文凭;

      (2)初、高中毕业生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就业预备制合格证书;

      (3)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的凭释放或解教证明;

      (4)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凭退工通知单和《劳动手册》;

      (5)办理失业登记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有《劳动手册》者无须携带证件照,18至24周岁的男青年还须提供其兵役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

  • 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对失业登记的期限,《失业保险条例》未作具体规定。失业人员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第二日就可以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登记之日起计算。

  • 1、职工失业后,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将失业人员档案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失业人员应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材料,在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有关证件。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并予以公布。

    参见:《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3号)

    发布日期:2001年7月21日

    执行日期:2001年10月1日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1、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迁移,应办理参保关系转移手续,从迁移后的次月起按规定向迁入地缴纳失业保险费。迁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30日内将迁出单位以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结余的50%划转给迁入地失业保险...

  •   失业是指失去工作的一种情况,儿失业再就业是指失业了以后又重新找到了工作,对于失业再就业来说,他需要处理相应的一个社保问题,那么在缴纳的社保的时候,社保应该怎么样进行缴纳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失业再就业社保怎么交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失业再就业社保怎么交

      依据《社会保障法》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参加其失业前的职工社保,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缴费手续。这类失业人员个人是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的,因为保险费将从他们的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此类失业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期限,与他们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

      另外,没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个人辞职后,所在单位将停止为他缴纳医保,如果想继续缴纳,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只能缴纳医保和养老保险。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

  •   失业了以后,劳动者就没有了重要的收入来源,对生活是有影响的,所以失业险就是要对这些人提供帮助。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失业险领取条件需要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失业险领取条件需要哪些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

  • 现在的上班族,如果公司有购买失业保险,在失业的情况下符合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那么,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失业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失业险断交还能领失业金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东莞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失业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失业保险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
  •   从7月1日开始,持有《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要及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换发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要重新确认就业困难人员的类别。

      日后,全省将使用统一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与此同时,全省还会逐步实现与社会保险信息的互通互联和资源共享。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及时将就业和失业登记信息录入就业和失业登记信息系统,《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信息与计算机数据库同步记载、动态管理,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理业务、查询信息。

      怎样办理就业登记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辽宁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劳动者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应当为其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县(区、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

  •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对退休后的生活能有基本保障,对于失业人员来说,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他们生活保障的重要来源。那么,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程序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1、符合办理规定,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告知养老金卡(折)领取时间、地点。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 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对失业登记的期限,《失业保险条例》未作具体规定。失业人员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第二日就可以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登记之日起计算。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