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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7 08:41:57 0人浏览

导读:

委托他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如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如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   如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房屋权属登记必须在30天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登记之后,房屋产权才将属于个人所有。为了帮助大家完成房屋权属登记的这一步骤,本文讲述了房屋权属登记的作用,办理流程,时限,以及内容等内容。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

  •   目前,针对广大产权人在申请房产登记时,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该如何办理委托的问题,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做出了相关解释。

      据了解,当事人在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各类房产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应出具相应的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并在委托书中详细地注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姓名、房屋坐落、权证号、面积、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有效期以及委托人签字认可等相关信息。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形出具委托书:

      1.当事人在取得或变更房产登记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出具手写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在提交委托书的同时,还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如不能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

      2.产权人在转让房产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采用律师见证的,应当提交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承担因见证不实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的承诺。

      3.代理境外人士登记的,...

  •   有房子的朋友应该对于房屋权属证明都有所了解,这个是可以证明房屋所有人的权利的一个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包含了很多种证书,不同的房屋所有人需要领取的证书种类也的不一样的,那么房屋权属证明如何办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权属登记什么意思

      1、房屋权属登记,是指建设管理部门(以下称登记机关)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包括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

      2、依据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同时,我国物权法也规定...

  •   有房子的朋友应该对于房屋权属证明都有所了解,这个是可以证明房屋所有人的权利的一个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包含了很多种证书,不同的房屋所有人需要领取的证书种类也的不一样的,那么房屋权属证明如何办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权属登记什么意思

      1、房屋权属登记,是指建设管理部门(以下称登记机关)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包括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

      2、依据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同时,我国物权法也规定...

  • ??? 房地产权属登记包括房产所有权登记和房产他项权利登记及土地使用权登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对房地产权属登记作了“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的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的法律规定。

  • 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首先由抵押人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申请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填表、到借款银行去盖章,领取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资料审核通过后发放他项权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房产权属争议的处理方式

      1.夫妻个人所有房屋的争议

      夫妻个人所有的房屋,一般指夫妻的婚前房屋或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房屋。对于经过婚姻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的房屋,在离婚财产侵害时争议不大。争议较多的是,虽然是一方的婚前房屋,但是双方在婚后居住多年,并且进行了一定的装修、修缮等经济、精力的投人。在离婚案件中,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协议,在判决时必然归一方所有。这种结果对于非产权人的一方来说,往往是痛苦而无奈,倾注了几年,甚至十几年感情的房屋,到头来还得无条件搬离,怎么样总会有些难以接受。

      对于此种情形的救济是:若离婚后生活困难(根据司法解释,离婚后无住房居住亦为生活困难的一种判定标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经济帮助,支付标准为一至二年的当地房屋的租金标准,或者是要求对方允许居住一到二年。

      2.夫妻取得的“部分产权”房屋的争议

      部分产权房一般是房改房中职工与单...

  •   在为了保障实现房屋的物权,可以进行预告登记。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取消房屋预告登记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

  •   一、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条件

      1. 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 必须持有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得以从事合法经营,其经营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证明

      3. 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出口登记的一般程序如下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受理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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