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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背书是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票据质押所确立的是设质背书的被背书人一种附条件行使票据权利的资格。那么,如何去实现票据质押呢?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大家。
票据质押如何实现?
票据质押所确立的是设质背书的被背书人一种附条件行使票据权利的资格。这种条件不是质权的成立条件,而是行使条件。也就是说质权人只享有对票据权利行使的期待权。当设质背书完成后,被背书人虽然已经取得完整的票据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却不能马上由作为质权人的被背书人行使,必须等到条件成就时,被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方为合法。
这时的条件可以理解为期限,即主债务到期的期限。在主债务到期前,票据权利人一般是不能行使票据权利的。但债务到期的事实仍然不足以保证票据质权人行使票据权利,还必须有债务人的到期不还债的事实予以证明,才能视为条件的真正成就。一般而言,当以上条件成就时,除...
核心内容:质权应该如何实现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债权债务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一)担保的债权
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质押担保的范围进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二)对标的物的效力
1.从物的效力
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是从物没有交付的,对从物无效。
2.对孳息
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以孳息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利息和主债权。
(三)对质权人的效力
1.质权人的权利
(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
(2)收取孳息
(3)转质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
抵押担保是指在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的前提下,由债务人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可以是第三方,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票据质押是我国《担保法》和《票据法》明文规定的质押形式。近年来票据质押因其流通性强、安全系数高而渐受青睐,为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市场繁荣起到了难以替代的作用。票据质押所确立的是设质背书的被背书人一种附条件行使票据权利的资格。这种条件不是质权的成立条件,而是行使条件。也就是说质权人只享有对票据权利行使的期待权。当设质背书完成后,被背书人虽然已经取得完整的票据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却不能马上由作为质权人的被背书人行使,必须等到条件成就时,被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方为合法。这时的条件可...说到股权质押,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很多朋友想要办理股权质押手续,提前了解好股权质押贷款法律手续是十分必要的。那么股权质押手续如何办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吗
股权拥有者的股权作为他个人的财产,只要公司的章程中没有规定不得能质押给个人,他就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个人。
二、如何办理质押登记
(一)股权出质登记程序: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表》等登记表格,同时准备相关资料;
2、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二)股权出质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表》;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
一般我们在购买预定商品的时候一般会向上加先支付预订金额。这个预定的金额一般是不退的,为的就是能够预约购买到商品。这样的方式就像我们现在商法债权里面的保证金的叫那是为了能够担保债务人的债务能够实现。那么保证金质押担保的方式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保证金质押担保的方式及其相关问题。
一、保证金质押担保的方式:《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其中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
【股权质押管理办法】浅析票据质押有何效力
票据质押与其他权利质押,乃至动产质押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于票据质押不仅受到担保法、合同法等普通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且还应受到票据法律制度的约束。出质人于质权人通过订立质押合同,出质人将欲出质的票据经设质背书并交付质权人后,票据质押行为才算真正完成,主债权人才开始取得质权。由此在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产生了一系列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权设定效力。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出质人以票据质押,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质权人经质押背书即可取得质权,因而,质权人有收取该项票据金额的权利。无论该质权担保的主债权是否到期,设置的票据一经到期,质权人无须征得出质人的同意,可以善良管理人的身份,代替出质人受领票据金额及有权行使其他票据权利。正如前述,质押背书不同于转让背书,不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出质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质权人不过是代理出质人收取票据金额。...
摘要:在进行票据质押时,相信大家很多人都是不知道如何去设立的,那么,票据质押是如何设立的呢?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的精神,设立票据质押,出质人应当与质权人经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并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票据。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票据质押如何设立?
我国《担保法》对票据质押的设立没有单独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的精神,设立票据质押,出质人应当与质权人经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并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票据。质押合同自票据交付之日起生效。任何票据行为都有某种合法的原因关系的存在,如商品交易关系、赠与。或者其他各种各样的民事关系。
票据质押的原因关系虽然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密切相关,但二者之间显然不能划上等号。惟有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之担保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才能视为票据质押原因的关系,而这正集中体现为票据质押合同。将票据的交付作为票据质押的生效要件也有不合理之处。这种做法...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质押担保经常发生,如果我们需要一笔资金,那么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财物进行质押,这时候就需要我们应该了解清楚什么是质押,什么是担保,以及,质押担保如何实现债权?下面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希望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质押担保如何实现债权质押是转移担保物的一种物的担保方式,具体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质押既可以在动产上设立也可以在权利上设立,根据质押权标的物的不同,质押又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质押与抵押一样,都属于物的担保形式,因此与抵押一样,质押也是以质押物 的价值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当质押物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质押物(权利)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折价,并以质押物的价款清偿到期债权。
质押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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