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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申请报告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30 16:01:54 0人浏览

导读:

加班费申请报告应当写明加班原由、加班时间、加班费领取情况等,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加班费申请书的格式,只需要当事人对相关情况说明清楚即可。加班费属于员工正常的薪资,是需要进行扣税的。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
加班费申请报告怎么写
  •   核心内容:加班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缴个税?

      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法律快车知识延伸:

      加班费属于工薪收入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个问题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也是当前一个存有争议的话题。

      我们知道,《个人所得税法...

  •   对于加班费来说可能每个行业的加班费用规定是不一样的,对于具体的计算方法也是如此。那么,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呢?工资基数又是如何计算?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

  •   我国现在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主要的资本分配方式就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一种分配方式,所以对于相应的劳动者工作是根据劳动量决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加班补贴和加班费有区别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加班补贴和加班费有区别吗

      加班费与岗位无直接关系,只计算加班小时数。岗位补贴通常是对于高技术岗位、有毒有害岗位、危险性岗位、高强度体力劳动岗位、恶劣环境岗位等岗位的一种补贴,与是否加班无关。

      二、工资基数

      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市人社部门强调,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

  •   用人单位现在的经济市场竞争压力逐渐增大,很多用人单位为了加强在自己的竞争力,会在一定程度上安排劳动者进行加班。加班一般用人单位会支付加班费,那么不给加班费调休合法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不给加班费调休合法吗

      如果是休息日加班,安排调休可以不给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

      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

  •   在实践中,加班费指的是员工超出法定工作时间在工作单位继续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报酬,如果员工加班之后用人单位却不支付加班费的,那么加班无补偿合法吗?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加班无补偿合法吗

      加班无补偿不合法。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

  •   加班费一般按照正常的工资来计算,加班工资是正常工资的1.5倍,假如是周六日加班一般是按照平时相关事项的2倍来计算。不给加班费一般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是在现在有很多的公司在进行加班的合同的签署时会把加班写为值班,那么加班费怎么补偿?不给加班费可以起诉吗?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加班费怎么补偿?不给加班费可以起诉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上述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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