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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3 14:33:27 0人浏览

导读:

所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那么离婚补偿的方式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离婚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 经济帮助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没有住房的,可以住房的使用权或产权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二、有其他生活困难的,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其数额可按提供帮助的一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决定。

    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以解决生活困难的要求是错误的,是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是指离婚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分的权得。因此,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在平等处分共同财产之后,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同时提出的经济帮助也要从另一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出发,而不是过高的、随意的要求。

  •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的一种方式。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一种方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行调解,经查明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则应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 离婚可以选择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一般情况下,双方能够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商的,可以协议离婚。双方不能达成协商的,可以诉讼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一、关于夫妻忠实协议的效力问题

      常见到这种情况:夫妻双方立下一份协议,说如果对方有了外遇(包括一夜情、同居、通奸等),则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后来,一方真的有了外遇,无过错方持该协议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对此,各地法院判例不一,北京判支持的较多,而上海则一概不予受理。

      二、赠与合同的效力问题

      婚前双方正在热恋,有可能一方会赠与对方一些物品。小的赠与物就不必说了,比如手表钻戒等,一经赠与不能反悔,但如果涉及到房产等大件物品呢,比如一方为了表示自己对对方的衷心,立下一纸赠与书,说将自己的某某某处的房产赠与对方(但还未过户),但后来婚后双方感情很快就破裂了,导致过不到一起了,这处房产怎么办?受赠人拿着赠与书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该赠与,给自己办理过户手续,而另一方则申请撤销该赠与,法院会怎么办?对此,各地法院判例不一,有争议。笔者的观点是:该赠与可以申请法院撤...

  • 请求离婚赔偿的注意事项有:只有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以及提起诉讼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夫妻离婚的时候,符合婚姻法46条的四种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但是请求离婚赔偿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那么,请求离婚赔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请求离婚赔偿注意事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关于有配偶者与婚外同性同居的问题,或者是赌博、吸毒等导致婚姻破裂的,损害赔偿于法无据。在实际中,对这种有婚外性关系又不符合《婚姻法》第46条赔偿范围的,人民法院一般在财产分割上作出权衡,主要照顾无过错方,对有过错方少分或不分。

      2、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是由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为离婚谈何离婚损害赔偿?因此,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3、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的规定,《婚姻法》第4...

  •   以前我国对于离婚是一种比较排斥的状态的,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在人们对待离婚的态度越来越开放。人们对于婚姻也越来越没有安全感,那么离婚没有钱赔偿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离婚没有钱赔偿的解决方式

      只要法院判处了一定的应该交付的钱款,虽然暂时义务人没有能力支付,仍然可以请求法院给予执行,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待义务人有能力时恢复执行。权利人应请求给予执行。

      二、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要办理离婚手续吗

      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当事人再婚不必再去其他相关机关办理离婚证明。这是因为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已经生效对当事人以及整个社会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其表现就是当事人必须执行判决,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承认判决并附有协助执行判决的义务。所...

  • 以下为大家解答请求离婚赔偿的注意事项是什么这一问题。

    第一,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原因包括四种情形:

    (一)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二,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第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上述情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第四,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上述情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则当事人需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徐律师另外还想提醒大家两点:

    第一,出轨不等同于重婚,重婚强调的是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的生活,如果只是有外遇有可能够不上重婚的标准。

    第二,家庭暴力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一般来讲可以提交医院诊断病历、报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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