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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童工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4 16:29:15 0人浏览

导读: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那么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禁止使用童工有哪些规定
  • 禁止使用童工有以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第八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

      第九条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第十条 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十一条 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已经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2年10月1日

    第一条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三条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

  •   第八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

      第九条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第十条 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十一条 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

  •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那么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三条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

  • 童工的介绍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罚款;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法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每个国家对于儿童的保护都是重点关注的,我国当然也是特别关注,每个孩子都是国家未来的希望,在童年期间当然得好好学习快乐的生活,而有些黑心商人未来廉价劳动力雇佣一些童工来做事,那么,非法使用童工怎么处罚呢?

      非法使用童工怎么处罚?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行政处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将给予罚款、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处罚。若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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