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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骗婚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5 17:31:47 0人浏览

导读:

如有的人以结婚为工具,骗取他人财务。被骗婚的人就会很苦恼,那么骗婚如何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婚姻法中骗婚如何处理
  •   在现实生活中结婚呀骗取钱财的行为是可以以诈骗行为量刑的,那么,婚姻法对骗婚如何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

      1、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

      2、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

      3、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

  •   有的人以结婚为工具,骗取他人财务。被骗婚的人就会很苦恼,那么骗婚如何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婚姻法》规定,借婚姻骗取财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行为以刑律处理。

      目前,我国的《婚姻法》对以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财物的不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这使得众多的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从而利用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的财物。

      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均为无效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可见,骗婚人与被骗人的婚姻关系并非无效婚姻,亦非可撤销婚姻。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如果一方利用婚姻为诱饵,骗取另一方财物的,则涉嫌构成诈骗罪,如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及时报警处理,以免造成人财两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在现实生活中结婚呀骗取钱财的行为是可以以诈骗行为量刑的,那么,婚姻法对骗婚如何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

      1、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

      2、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

      3、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

  • 小王是一个从农村到城市来打工的男青年,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小吴。两个人交往时间不长,小吴就提出了结婚,并要求小王按照习俗给自己彩礼。小王也答应结婚,但是要求先见一见小吴的家长。在小吴的安排下,小王见到了小吴的妈妈。见过家长之后,两个人就约时间去了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婚姻登记机关小王给了小吴两万元的彩礼,小吴和小王进行了登记。登记之后,小吴让小王回家等她,自己去工作单位请假。结果小吴一去不复返,小王才想到自己从来不知道小吴的工作单位地址。小王找到了小吴的身份证地址,发现根本就不是小吴的住所。小王才知道自己被骗婚了。这种情况下,小王先报了警。过了几个月,小王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两个人想结婚。但是小王还是已婚的身份。小王找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撤销自己的婚姻,婚姻登记机关以自己已经进行了形式审查为由,拒绝了自己的请求。这种情况下小王该怎么办呢?

    骗婚的现象在我国...

  • 6月20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李梅1981年7月出生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特区民乐镇普彝村。2007年2月19日(阴历正月初二),为解决在徐州读大学的三弟的学费问题,李梅与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李某祥(李梅父亲)等人计议骗婚。李梅化名田春芬、李某祥化名田成安,并办理了假的户口本,在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特区周某某家中,由周某某等人以将李梅介绍给江苏省睢宁县官山镇桥口村村民吕祥为妻为名,骗取吕祥人民币11000元。后,李梅随吕祥到睢宁县共同生活近一个月。2007年3月20日,李梅欲趁机逃走时,被吕祥发现并报警。睢宁县公安局于次日凌晨将李梅抓获。

      罪名释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刑法规定:一、数额较大,处三年有期徒刑、拘役...

  •   有些人为了结婚不折手段,出现一些欺骗别人感情或者其他的一些严重欺骗行为而导致他人生活混乱。这是需要赔偿一定的损失费用的,那么,骗婚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骗婚精神损失费的计算

      精神损失费法律上定义为精神损害抚慰金。

      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婚姻法中骗婚的处理

      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

  • 法律上没有骗婚的规定,因欺诈而登记结婚也是有效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双方感情不合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骗婚骗钱如果构成骗婚,按诈骗罪处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男方没有离婚骗婚算犯法,男方没有离婚以欺骗的手段方式和别人结婚的,男方此种行为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行为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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