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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出现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时,当事人解除合同的,合同终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出现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时,当事人解除合同的,合同终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
当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对各种情况不满意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又怕违约,但其实是存在情形享有解除权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为你答疑解惑。
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2)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人请求解除安置协议;
(3)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卖后,又将同一房屋进行抵押的;
(4)开放商将同一房屋出售给两个以上的消费者的;
(5)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可以解除合同;
(6)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再将此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可以解除合同;
(7)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8)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也无处理约定...
委托合同在签订之后,也是会出现一些可能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那么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究竟有哪些呢?而在合同终止之后势必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大家又清楚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后果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不问有无确凿可信的理由,均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
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租赁人就租赁物、租赁期间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当租赁期间到达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那么解除租赁合同法律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解除租赁合同法律规定是什么《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但对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没有规定,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一)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三)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的”。
合同法对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了一些规定,如规定不定期租赁时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我们认为,当房屋无法使用或者难以使用时,承租人可以在租...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规定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这些情形。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违约?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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