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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6 17:17:17 0人浏览

导读:

采用合同书等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是我国企业间订立合同的一般方式。那么合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合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
  • 一、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采用合同书等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是我国企业间订立合同的一般方式。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也有关于签字、盖章的规定。如我国技术合同法第十条、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七条等都有规定,如技术合同法规定:“技术合同自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合同法中保留这一我国贸易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必须签订合同书,当事人要求签订合同书的,一般应当在合同成立之前提出,因在承诺生效之后提出签订合同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后提出签订合同书的,因为合同已经成立,合同书只是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合同并非从签字盖章时成立。

    二、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

  •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根据第25条规定,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即告成立,但第32条、33条又规定了不同的合同成立时间规则,这三个条文的适用关系是:若同时存在各条适用情形而三者又不一致的,应以第33条为准;若同时存在第25条、32条适用情形的,应以32条为准;若只存在第25条适用情形,或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与承诺生效时间一致,则可适用第25条,举例说明:甲公司于1998年10月5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乙公司于10月10日向甲公司了妯承诺并于当日到达,甲公司于10月15日在合同上签字后再寄给乙公司,乙公司于10月20日在合同上盖章,后甲、乙双方又于10月25日签订了合同确...
  • 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

    1、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最普遍的情形,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诺生效便意味着合同的成立。

    2、当事人签字盖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签汀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签订确认书。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

  • 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

    1、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最普遍的情形,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诺生效便意味着合同的成立。

    2、当事人签字盖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签汀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签订确认书。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

  • 一般合同在签字盖章后合同成立,成立之日起生效。或者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2006年03月29日 16:14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根据第25条规定,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即告成立,但第32条、33条又规定了不同的合同成立时间规则,这三个条文的适用关系是:若同时存在各条适用情形而三者又不一致的,应以第33条为准;若同时存在第25条、32条适用情形的,应以32条为准;若只存在第25条适用情形,或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与承诺生效时间一致,则可适用第25条,举例说明:甲公司于1998年10月5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乙公司于10月10日向甲公司了妯承诺并于当日到达,甲公司...

  •   当事人签订合同后,有时候可能纠结于和合同成立时间。那么,合同成立时间怎么确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合同成立时间怎么确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

      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确认书具有最终承诺的意义。

      4、合同的实际成立。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

  •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其实是两码事,合同并非当然有效,实际上很多人都搞不清两者的区别,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时间点一样吗?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时间点一样吗

      合同成立是指合同经双方当事人要约承诺,即构成立,一般来说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有的合同,合同中附有合同生产的条件或期限,只有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才生效。所以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有区别的,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时间点可能是不一样的。

      二、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 之合同成立、有效和生效的区分

    关键词

    合同成立 合同有效 合同生效

    关于合同的成立、有效、生效的区分问题。

    审判实践中经常存在将合同成立、有效、生效等相互混淆的问题,其根源产生于对这些法律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认识不清。合同的生效与有效,皆以合同成立为前提,若合同根本不成立,则谈不上生效或无效的问题。合同成立和生效属于事实判断,合同有效则属法律价值判断,不能将“有效”和“生效”等同。这里应当注意未生效合同的处理问题。在合同因所附条件、期限未成就,或者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未完成的场合,人民法院应尽量促使当事人完成生效条件。在因未办理批准或登记手续等导致合同未生效的场合,诸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条款,应当认定已经生效。

    ——奚晓明;《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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