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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人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7 10:09:58 0人浏览

导读: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那么行政复议申请人包括哪些?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行政复议申请人包括哪些
  •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民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分为三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某国国籍的外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无国籍人。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公民在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时,都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

      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即依法成立的有一定的财产或者经费及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按其性质和设立的目的的不同,可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

  •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民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分为三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某国国籍的外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无国籍人。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公民在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时,都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

      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即依法成立的有一定的财产或者经费及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按其性质和设立的目的的不同,可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

  •   按照行政主体的一般分类,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的组织包括以下五类。

      行政机关。

      这是最主要的被申请人类型,包括作为的或不作为的行政机关。作为的行政机关如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行政机关如应该颁发营业执照而未颁发的工商机关。

      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一般恒定为行政机关。从形式上说,行政机关是经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或正式列入国务院编制序列的机关。就实质而言,行政机关是依法享有一定国家行政职权,并能以自己名义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具有一定独立组织形式的组织。如果从实质意义上理解,政府派出机关、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限于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派出机构,如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卫生防疫站、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机构等),也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对此需要作出说明的是,被申请人是指因其具体行政行为而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并由...

  •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民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分为三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某国国籍的外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无国籍人。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公民在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时,都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

      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即依法成立的有一定的财产或者经费及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按其性质和设立的目的的不同,可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

  •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的时限是怎样的?法律上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有哪些?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1、复议决定作出时限。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2、复议决定的种类。

      (1)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有两种情况:

      一是认为原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越权或者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决定...

  • 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有哪些?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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