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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执行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8 16:38:26 0人浏览

导读:

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在执行期间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管制执行有哪些规定的相关知识。
管制执行有哪些规定
  • 管制执行期间应遵守的规定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   管制是我国刑事处罚类型中的一种刑罚,因此管制在执行的时候,其的执行规定也是有着具体的法律条文的,不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执行的,就会导致其程序违法,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管制执行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管制执行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二、累犯可判管制吗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措施,...

  •   管制的执行和禁止令都有什么内容?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禁止令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宣判管制、宣告缓刑的同时,判令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命令。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就管制的执行和禁止令的法律知识详细介绍。

      一、管制的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即不将其羁押于一定的设施或者场所内;

      2、限制罪犯一定的自由,即罪犯必须遵守《刑法》第39条的各项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处管制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3、具有一定期限,即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享有除被限制之外的各项权利,如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者仍然享有政治权利,在劳动中同工同酬等...

  •   管制是我国刑事处罚类型中的一种刑罚,因此管制在执行的时候,其的执行规定也是有着具体的法律条文的,不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执行的,就会导致其程序违法,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管制执行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管制执行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二、累犯可判管制吗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措施,...

  •   缓刑是对那些在监狱表现优异的积极分子所采取的表扬措施,当然这个也是有很多限制的。监外执行呢就是另外一种概念了,但是很多人都弄不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缓刑和监外执行有什么不同的相关内容。

      一、缓刑和监外执行有什么不同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

  •   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对应着不同的刑罚,目的是为了让违法者得到相适应的制裁。当然,其试用条件也是不一样的,那么管制拘役适用条件是什么?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管制拘役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管制的适用对象要满足以下条件: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

      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二)拘役适用条件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

  •   管制在办案程序当中是属于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的,在公安部门抓捕相应的嫌疑犯的时候就是会先进行管制或者逮捕的,只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这个管制则呢么执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管制属于刑罚吗,管制怎么执行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管制属于刑罚吗,管制怎么执行

      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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