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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置换办理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3 17:27:46 0人浏览

导读:

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屋,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 那么公房置换办理的程序?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公房置换办理的程序
  • 房屋置换程序和步骤

     房屋置换如何操作,是很多换房人倍加关注的问题。对此,我们为大家作一些介绍,以供您在交易时参考。   第一步 → 置换登记

      凡需办理房屋置换登记手续的居民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证件原件、业主有效身份证以及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委托置换的,还需提供委托授权书。

      第二步 → 价格评估

      凡置换的房屋须作价格评估,评估中的初评,必须上门实地详细勘察,再经过专业人员的认真计算,进行复评,得出需置换房屋得评估价格。房屋置换人须提供配合并告之该物业的客观情况。

      第三步 → 置换委托

      凡确定置换意向的居民,在得到原物业评估价格后,可正式委托置换公司进行房屋置换服务,签订房屋置换委托协议并支付一定的咨询费。

      第四步 → 签订合同

      房屋置换委托后,由置换公司的专人具体负责为居民服务,推荐房源或寻找下家...

  • 法一.职工所购公房交换前,应向住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交换确认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1﹑经同住成年人共同签字的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交换确认申请表;2﹑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3﹑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4﹑身份证及户籍证明。(二)经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确认允许交换的,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已售公有住房交换合同》文本。(三)双方当事人按本办法交清全部税费之后3天内,向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交换过户手续。(四)双方当事人在办理交换过户手续后30天内,应向区(县)房地产登记处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 (五)职工所购公房交换后,其物业管理仍按《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个人交付的维修基金本息经交换双方商定随同房屋交换一并交割,领取房地产权证后,三项维修基金随同房屋转移至新的产权人名下。 (六)职工所购公房与其他职工所购公房交换后,单位再套...
  •   公产房是指公有住房,它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公产房置换的流程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到大家。

      公产房置换的流程

      据了解,公产房置换采取的是公开挂牌、竞价转让的方式,包括挂牌交易、房管部门审核、摘牌交接三个步骤。

      如果公产房承租人想转让现有住房使用权,首先要委托津房置换对拟转让公产房进行评估以确定回购价格,再与津房置换进行回购意向沟通;达不成回购意向时,提交必要材料,与津房置换签订《公有住房使用权委托代理转让合同》,设定挂牌价格,在津房置换连锁店进行挂牌转让;然后挂牌公示三天。挂牌期间承租人应让有意购买者按约定时间看房,摘牌成功后及时腾房、办理置换手续,最后接收房款。

  • 房屋置换的流程具体有六个步骤:

    (一)置换登记: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权证原件、业主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置换登记手续。

    (二)价格评估。

    (三)置换委托:在确定置换意向后,可正式委托置换公司即中介公司进行房屋置换服务,签订房屋置换委托协议书。

    (四)签订合同:须正式签订有关交易合同或确认书。

    (五)办理手续:在房屋置换委托人签订合同或者委托确认书后,根据合同的约定,房屋置换委托人需要支付有关房款定金和代理费等,并可以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房屋交割的全过程。

    (六)交割物业:交割验收时,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委托置换的房屋原有户口全部迁出,室内物件搬空,水、电、煤、通讯费用等全部结清。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

  • 结婚以后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白头。有的夫妻因为各种原因不得选择离婚。如果是和平离婚还能直接去办理离婚手续。而有的却会产生离婚纠纷。想必很多人想了解,离婚纠纷判决书弄丢了如何补办?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开始生效?一、离婚纠纷判决书弄丢了如何补办1、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2、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3、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结婚登记。二、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开始生效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职权原则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

  • 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程序已购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二)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三)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四)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五)个人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已购公有住房所有权人提出的上市出售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其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准予出售的房屋,由买卖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并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缴纳有关税费和土地收益。成交价格按照政府宏观指导下的市场原则,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房地产...
  •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和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如果就离婚及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根据双方的意见草拟离婚协议书,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未能协议离婚,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时需要准备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以及需要分割的财产凭证。如果没有子女和财产问题需要处理,后面2项就不需要准备。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草拟离婚起诉状,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法院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被告在受到原告起诉材料后,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供答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

    开庭时需要双方到场参加庭审,法院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后,任何一方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都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王博律师。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同的离婚方式所需流程是不一样的,下文将以协议离婚为例: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双方应持有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将就:①双方是否是合法夫妻;②双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方面进行审查。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夫妻关系从双方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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