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工伤医疗费如何赔偿

工伤医疗费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6 09:23:34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针对工伤医疗费如何赔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工伤医疗费如何赔偿
  •   工伤应当赔偿以下费用: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

  • 大家好,我是特邀嘉宾郑玉军律师。上班途中车祸造成的工伤,按规定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如下:《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当职工发生工伤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员工工伤如何赔偿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工伤如何赔偿,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

  •   当我们的身体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会到医院进行治疗,这个一定是会花费一定的费用的,但是如果受伤是有一定的原因的或是这一受伤是有一定的保险进行保障的,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有关的责任人对医疗费进行赔偿的,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工伤和意外险的医疗费赔偿。

      一、工伤的医疗费赔偿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是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

  • 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可以获得一定赔偿。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工伤医疗费报销后的费用要自己出吗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工伤医疗费报销后的费用要自己出吗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受工伤后,将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医疗费用通常先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支付,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依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等进行报销。这样在实际操作中就会面临一个问题:通常在治疗中会有一部分医药费用不在目录之内,工伤保险对这部分是不予报销的。这笔不能报销的医药费该由劳动者一方来承担。二、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
  • 工伤保险条例(节录)

      (国务院令第375号)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

  •   一、工伤医疗费报销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二、旧伤复发、康复治疗核准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三、转诊转院

      工伤职工因伤情确需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建议、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

  •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于法律法规的要求也需要更加健全。面对这种现象,我国对法律法规做出了更加完善的修改与规定。那么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呢?针对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

      二、护理人数

      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三、护理期限

      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