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房地产法> 房屋产权分割如何登记

房屋产权分割如何登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6 09:11:10 0人浏览

导读:

在遗产继承中,房产继承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但是也是最容易出现矛盾纠纷的。那么房屋产权分割如何登记?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房屋产权分割如何登记
  • 办事时限:七个工作日因房屋产权共有人愿将各自房产分割不再作共有关系,各自管理所有权证的,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分割手续。备注:1、离婚分割应交验离婚证原件,留复印件;2、法院判决应交难判决书或调解书;3、当事人持身份证到场;4、不可分割的房屋除外。
  •  办事时限:七个工作日因房屋产权共有人愿将各自房产分割不再作共有关系,各自管理所有权证的,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分割手续。

      备注:1、离婚分割应交验离婚证原件,留复印件;2、法院判决应交难判决书或调解书;3、当事人持身份证到场;4、不可分割的房屋除外。

  • 办事时限:七个工作日凡因房屋产权人死亡,继承人应在公证处办理公证继承书后30日内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继承换名手续。备注:继承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
  • 房屋继承时申请产权转移登记的流程如下:

    1、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等材料;

    3、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实地调查;

    4、符合登记条件,办理过户登记,办法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在遗产继承中,房产继承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但是也是最容易出现矛盾纠纷的。那么房屋遗产怎么继承分割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

  • 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 办事时限:七个工作日凡因房屋产权人死亡,继承人应在公证处办理公证继承书后30日内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继承换名手续。备注:继承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