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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的取得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6 09:13:25 0人浏览

导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房屋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那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产权的取得方式
  •   核心内容:在关于典权的使用下,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个是关于房屋典权的取得方式,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原始取得是指承典人直接从房屋所有人,依合同取得典权。典权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均负有一定义务,典权人须支付典价才能取得房屋典权,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典权合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故要符合民法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的规定,(1)出典人须为房屋所有人;(2)出典人须具有出典能力,承典人须具有承典能力。该出典能力和承典能力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出典、承典房屋;(3)当事人须意思表示真实,(4)合同内容须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5)典权合同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须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继受取得是指以原承典人的典权为根据从原承典人取得典权。继受取得房屋典权是房屋所有人设定...

  •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一) 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 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因法律行为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2) 房屋赠与;(3)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发生效务,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  因法律事件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指因被继承人...
  •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房屋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那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二) 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因法律行为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2) 房屋赠与;(3)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发生效务,即进行所有权登记...

  •   根据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行为人只要符合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但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那么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何申请,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何申请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城镇建设用地,用地单位可依法向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划拨用地申请。申请划拨城镇建设用地10亩以上(含10亩)2000亩以下的,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不足10亩的,向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

      申请须说明用地单位和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及意见、联系与联系电话。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特征

      1、公益目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

  •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出让或划拨的方式。出让的方式有招标、拍卖或协议等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国家将土地无偿转让使用,一般用于公益建设、公共设施、国防建设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百四十八条 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三种方式,具体为出让、划拨、转让。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房屋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那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二) 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因法律行为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2) 房屋赠与;(3)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发生效务,即进行所有权登记...

  •   房屋在现代社会可谓是一个家庭最为重要的东西了,毕竟它在市面上的价值是如此之高而且还在不断的升值当中。所以一般房屋所有权的改变都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过程,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有哪几种的相关内容。

      一、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有哪几种

      (一) 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依法建造房屋;

      (2)依法没收房屋;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二) 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因法律行为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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