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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分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3 08:44:36 0人浏览

导读: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那么定金的分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定金的分类
  • 定金的分类在司法实践中,定金可分为五类 1、成约定金,是指作为合同要件的定金,因该定金的交付合同才成立,通常情况下定金不应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否交付定金不应影响当事人所订立的主合同的成立,因此成约定金应当由当事人特别约定。2、证约定金,指以定金为订立合同的证据,证约定金是为证明合同关系的成立而设定的,不是合同成立的要件,仅以证明合同成立为目的。3、解约定金,指当事人为保留单方解除主合同的权利而交付的定金,也就是说交付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抛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来解除合同,该定金的特点在于通过定金的放弃和加倍返还而给予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或者机会。4、违约定金,指交付定金的当事人若不履行债务,接受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没收定金。对此《担保法》第89条规定: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以上均是对违约金的规定,由此可见违约定金是一种法定的定金,在实践中运用的最为...
  •   定金是担保的一种表现形式,定金为金钱担保。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可以适用于买卖合同,也可适作于其他有偿的合同。

      定金可以分为:

      一、 成约定金:作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

      二、 证约定金;

      三、 违约定金:给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收受定金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没收的定金;

      四、 解约定金;

      五、 立约定金:担保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

  • 定金的分类有订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定约定金等等分类,对于这几种分类的具体介绍如下:

    1 、订约定金

    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约定金是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为适用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 、成约定金

    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因其未见有“定金罚则”,故实际非债的担保。)司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

    3 、解约定金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

  • 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如果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则在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其中一种。如果选择适用定金的,定金额不足赔偿当事人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增加赔偿。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九条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
  •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见到有人在合同中就同一事项既约定定金条款又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同时适用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择适用。从法理上进行分析,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对于违约方过于苛刻,另一方则获得不应该获得的收入。

  •   购房定金和购房定金这两个词虽然听起来相同,但是内涵却大不相同。很多购房者在买房时不注意这一点,导致发生纠纷时会吃了亏。那么,购房定金和购房订金有哪些不同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购房定金和购房订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换句话说,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定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

  •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是买房子还是租房,亦或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出现“定金”和“订金”这两个词,虽然很常见,但是我相信其实大多数人还是不是很清楚二者之间的差别。,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所带来的结果是截然不同的。那么定金与订金要怎么区分?以下将由法律快车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在应该给付的数额内预先向对方交付一定金钱的担保形式。一般情况下,定金都是用书面的方式形成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交付定金当天开始生效。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它的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能够正常的履行,同时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二、什么是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准确的规定,这只是大家形成的一...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黄正桥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买房定金与订金如何区分这个问题。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据《合同法》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房人或发展商不履行定金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买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分办法是,如果法律有明确的概念规定的,则是定金,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并且如果有双倍返还的效果的,则是定金,订金不具有该效果。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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