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损害赔偿> 承租人怎样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怎样保管租赁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0 09:46:15 0人浏览

导读: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收益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承租人怎样保管租赁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承租人怎样保管租赁物
  • 出租人保管租赁物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在承租人控制之下,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和使用权,租赁物的保管义务也由承租人承担,这既有利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充分使用,也是对出租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因为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要收回租赁物,继续行使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   由于有时候买一件东西可能不太有比要,许多人会选择租赁。那么,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人应当如何使用租赁物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承租人应当如何使用租赁物,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租赁物已由出租人按约定交付承租人,承租人对租赁物已实际占有,因此取得了对该租赁物的使用权。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符合约定中的质量、数量、用途的要求,没有瑕疵。

      如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本身质量就有问题,即使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也会损坏该租赁物,就不能要求承租人对此负责。双方当事人能够约定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可以确定其使用方法。如果难以确定其使用方法,很难要求承租人履行此项义务。

      按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要求:约定租赁物用途的,必须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如合同约定租赁房屋为居住的,承租人就应自己和亲属居住,而不能将该房屋用于商业性使用,如开饭店、开商店。

      约定租赁物使用方法的,如租赁车床加工机器零件,...

  •   租赁期间内,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这是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也是承租人的一项主要权利,它包含有以下三方面含义:

      1.出租人不得妨碍承租人依照融资租赁合同所拥有的承租权,也不得擅自变更原承租条件。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物拥有独占使用权。在融资租赁合同中,虽然承租人是通过租赁公司融通资金的,但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根本目的是要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在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后,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独占使用权,对使用租赁物所取得的收益可以独立处分。从买卖的角度看,出租人为买受人,出卖人虽将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但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则取得标的物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3.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不受第三人的干扰。例如,出租人转让租赁物所有权的,融资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继...

  • 租赁合同无效后,承租人需要返还租赁物给出租人,出租人需要返还租金给承租人,对于不能返还的部分,要折价赔偿;并且过错方要根据过错情况赔偿对方的损失。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在一般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为租赁物的所有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但融资租赁却不同,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这是因为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公司在购买租赁物时,其经济目的不在于要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在于通过向承租人融通资金获取利润,其之所以在租赁期间要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主要是为担保能取得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收回自己的投资,而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出租人基本上已通过收取租金分期地将租赁物的价值转让。租赁期间届满后,出租人一般不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租赁物的使用价值对出租人没有意义,出租人已无保留其所有权的必要,而租赁物对承租人来讲仍具有使用的价值,承租人通过支付租赁物的残值而取得其所有权,这对承租人来说也是经济合算的。因此,应当允许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在支付...
  •   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别人,这应属于房屋的转租。在争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转租。同时,在办理房屋转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房屋转租时,必须订立转租合同,而且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也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3、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   承租方能否将租赁物转租给其他第三人吗?

      承租人对租赁物不享有处分权,因此,承租人不能擅自转租,需要转租的,须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新的租赁关系,但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受影响,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仍应向出租人承担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届满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赔偿损失,再向第三人追偿。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为承租人擅自转租的行为,破坏了出租人对承租人的信任,损害了出租人的处分权,同时因租赁物的转移占有使出租人无法对租赁物的使用状况进行监督,特别是在我国的房屋租赁中,有些人利用转租的形式将租来的房屋层层租赁,使租赁房屋的租金过高,以获取暴利,既侵害了房屋所有人的利益,也损害了实际承租人的利益,所以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租赁合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