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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罚金如何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4 11:08:42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受贿罪,如果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如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那么被判处罚金如何执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判处罚金如何执行
  •   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既可以与各种主刑并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自判决生效起,就涉及到罚金刑的执行,即罚金的缴纳,这也是事关法律的尊严和罚金刑能否得到切实执行的重要问题。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规定缴纳的期限,并明确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以便于执行。一般来说,如果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确实无力一次缴纳的,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至于缴纳的期限及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和缴纳的可能性来确定。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

  • 我国是一个讲究法律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法律约束了我们的生活,使我们的行为更加规范,那么违反法律的后果有很多,除了坐牢之外还有罚金等等。刑法罚金刑数额起点是多少?一、什么是罚金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二、刑法罚金刑数额起点是多少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
  •   当罪犯被判处了罚金之后,罪犯可能由于一些事情导致经济困难交不起罚金,那么,判处罚金交不起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判处罚金交不起怎么办,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判处罚金交不起怎么办?根据《刑法》的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

  •   刑罚的种类分为五大主刑和三大附加刑,五大主刑就是我们很熟悉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对于附加刑可能有些人还是不是很清楚,三大附加刑是指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是对犯罪分子的经济惩诫。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法院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一、法院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根据《刑法》的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

  •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罚金的执行】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五十九条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责任编辑:伶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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