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交通事故> 不系安全带会怎么处罚

不系安全带会怎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30 14:23:56 0人浏览

导读:

乘车如果不系安全带,出现交通事故自己要承担一定责任。那么不系安全带会怎么处罚?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不系安全带会怎么处罚
  •   无论在哪里开车,驾驶者或乘客都是要定系上安全带的,虽然每个人都知道,但是很少有人做到。那么,不系安全带会怎么处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驾驶员不系安全带

      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二、副驾驶不系安全带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   机动车无论是在哪里行使,都需要驾驶者或乘客按照法律规定系上安全带,否则的话就要给予相应的扣分、罚款。然而,在不同的道路上行驶,并且有不系安全带的行为,那么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

      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5、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6、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7、当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驾驶人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撞伤害。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

  •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5、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   在道路上开车,副驾驶也是要系安全带的。但是如果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怎样处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怎样处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系安全带处罚标准: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

      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5、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6、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

  •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处二十元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高速公路副驾驶不系安全带不扣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高速公路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扣分不适用于乘车人,按照规定处于20以上200以下的罚款,司机不系安全带才一次扣2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   近期全国不少地方对不系安全带的行为展开严查。不系安全带行为的惩罚是怎样?如深圳后座乘客不系安全带,司机最高罚500元;河北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不记分。而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是怎样?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深圳交警开展的“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中,对高快速干道、重点车辆的驾驶人和乘客(含后排)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最高罚款500元,记2分,依据的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从河北省交管部门获悉,目前河北交警在执法中对不系安全带行为的处理,则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即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记2分,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不记分;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不记分。

      对于不系安全带行为的惩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就有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

  • 乘车如果不系安全带,出现交通事故自己要承担一定责任。今天,记者从荣昌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在判决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时,就判处了在事故中死亡的唐某自行承担10%的责任。

    2009年8月25日,蒋某驾驶机动车由成都往重庆方向行驶时,在行车道撞上冯某驾驶的机动车,导致被撞车辆前排乘车人唐某亡,驾驶员冯某及肇事车辆乘车人钟某受伤,两车也不同程度损坏。

    经审理,荣昌法院认为,驾驶员蒋某由于注意力不集中,对前方车道内的交通状况观察不当,等到发现前面车辆时避让不及,导致所驾车辆在行车道撞击由冯某驾驶的机动车,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经查,唐某在乘坐车辆时未系安全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自身存在过错,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