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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特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30 15:04:42 0人浏览

导读: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那么寻衅滋事罪的特征是?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寻衅滋事罪的特征
  •   实际上,虽然每一种犯罪的量刑标准各有不同,但也存在着某些相同点。寻衅滋事罪作为主观犯罪的一种,跟聚众斗殴罪有着相似的特点,但也存在着特殊性。那么,寻衅滋事罪的特征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   公共场所诚然,寻衅滋事都是凭借自己或者自己一方的人多势众、力气强壮、凶狠残暴来“征服”对方,欺辱他人,以显示自己的强悍和无所顾忌,这类犯罪一般都发生在公共场所,但发生在非公共场所的情况肯定也是存在的。

      寻衅滋事罪新刑法典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劫、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首先,条文中所列举的第三种情形使用了“公私财物”这个字眼,那么进入居民私人住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无疑也应属于寻衅滋事罪。例如村民某甲,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并纠集一帮“志同道合”者组成一帮,在乡里为非作歹,多次被公安机关拘留。一日某甲又在农贸市场向某乙强要卖的西瓜,某乙...

  •   公共场所诚然,寻衅滋事都是凭借自己或者自己一方的人多势众、力气强壮、凶狠残暴来“征服”对方,欺辱他人,以显示自己的强悍和无所顾忌,这类犯罪一般都发生在公共场所,但发生在非公共场所的情况肯定也是存在的。

      寻衅滋事罪新刑法典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劫、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首先,条文中所列举的第三种情形使用了“公私财物”这个字眼,那么进入居民私人住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无疑也应属于寻衅滋事罪。例如村民某甲,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并纠集一帮“志同道合”者组成一帮,在乡里为非作歹,多次被公安机关拘留。一日某甲又在农贸市场向某乙强要卖的西瓜,某乙...

  • 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案件,不可以私了。依据刑法规定,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此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实际上,虽然每一种犯罪的量刑标准各有不同,但也存在着某些相同点。寻衅滋事罪作为主观犯罪的一种,跟聚众斗殴罪有着相似的特点,但也存在着特殊性。那么,寻衅滋事罪的特征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 事实上,自从1997年刑法确立寻衅滋事罪以来,这两个罪名的区别问题就一直困扰着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至今没有达成共识。如果确实要作出一个区别,我只能勉为其难地说说故意伤害罪和随意殴打他人类型的寻衅滋事罪的以下区别:

    1、侵害的客体不同。

    故意伤害罪规定在《刑法》第四章,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侵害的是单一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寻衅滋事罪规定在《刑法》第六章,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害的是复合客体,包括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秩序。

    2、行为实施场所不同。

    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行为可以发生在任何场所,而寻衅滋事罪的随意殴打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共场所,即,寻衅滋事罪的随意殴打行为必须与公共秩序直接相关。因此,在私人场所随意殴打他人,不属于寻衅滋事罪的随意殴打行为。

    3、入罪门槛不同。

    故意伤害罪的入罪门槛更高,须致人轻伤以上才构成犯罪,寻衅滋事罪的入罪门槛更低,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或者携带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即使没有...

  • 一、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所谓寻衅滋事罪,是指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并且具备法定应惩处情形的行为。并非所有的寻衅滋事都会被定罪,也就是说,寻衅滋事罪有一定的立案标准。根据200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也即是说,只要寻衅滋事达到上述任何一项的程度,即可立案追诉。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周浩。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存在三点区别:在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在行为侵害的对象上,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只是自己看不惯就惹是生非,寻求精神上的刺激来满足自己非正常的心理。故意伤害罪的对象往往是特定事情的特定关系人,行为人伤害的对象往往具有特定性。从二者所要求的损害结果来看,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致使被害人达到轻伤以上的后果,寻衅滋事并不要求必须致使被害人轻伤,寻衅滋事一般致使被害人轻伤以下后果,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是寻衅滋事罪的一个重要的够罪条件。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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