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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立案前已退还还是犯罪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1 09:53:22 0人浏览

导读: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职务侵占立案前已退还还是犯罪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职务侵占立案前已退还还是犯罪吗
  •   职务侵占罪,是要对行为人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进行刑事处罚,是属于公诉的案件。那么职务侵占立案前已退还还是犯罪吗?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只要完成了侵占行为,即构成犯罪,但如果立案前退款,公司愿意出具谅解书不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公安会不立案,会撤案。刑法条文如下: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一、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有什么区别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
  •   职务侵占罪,是要对行为人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进行刑事处罚,是属于公诉的案件。那么职务侵占立案前已退还怎么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只要完成了侵占行为,即构成犯罪,但如果立案前退款,公司愿意出具谅解书不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公安会不立案,会撤案。刑法条文如下: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职务侵占立案前已退还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若有犯罪事实,立案后是不可以撤销的。

    但是,在侦查阶段存在刑诉法第十五条的情形,可以撤销案件,包括四类:

    1、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犯诈骗罪后,建议主动积极到公安部门自首,并对受害人作出相应赔偿,这样在量刑上可以得到宽大处理。

  •   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维护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规定不断完善。包括刑法也对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和处罚。我们最常见的就是职务侵占罪,那么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及时间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及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可以的得出,立案的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   现在这个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最好的时代是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科技的发展也使得人们变得越来越孤立,自私,活得越来越虚假。诈骗案件层出不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单位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一、单位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

  •   核心内容:在我国,侵占行为的发生较多,如何界定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法律界有不同的观点,那么关于侵占罪的犯罪对象的界定问题,法学理论界的观点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侵占罪犯罪对象的界定,有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探讨:

      第一,侵占他人非法财物,是否构成本罪?

      对于这个问题,国内学术界未见争议,在国外刑法理论界,有两种观点:a)“肯定说”认为侵占他人非法财物,可以构成侵占罪, 即非法财物可以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其理由是:尽管在民法上,委托人(给付人)对其交付别人代管的非法财物是没有返还请求权的,但民法上有无保护与刑法上是否成立犯罪是两回事64;b)“否定说”认为, 侵占他人非法财物不构成犯罪,即非法财物不能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其理由是:委托人对其交付委托的非法财物没有所有权,不得请求返还其物,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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