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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1:44:56 0人浏览

导读: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那么抢劫罪立案标准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抢劫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抢劫罪这个罪名都是十分熟悉的,因为这种行为经常发生在我们周围,一般大家都默认把这种行为定义为抢劫罪。那么,抢劫罪立案标准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

  • 有一种最常见的骗术,是以手机没电、欠费为由借取他人手机并趁机携带手机逃走。怎么定性这种“骗子”的行为,该给他什么样的处罚才解恨?分析这类案件是为了让人们对这类行为有个更深的认识,有利于维权。同时也希望给各位加深印象,平时更加谨慎防范。案例2014年某天晚上,被告人刘某在广州某酒吧内,以自己的手机没电为由,借用被害人林某的手机,边假装打电话边逃离现场,从而盗得被害人林某的1台苹果牌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316元)。几天后,被告人刘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赃物未能缴回。检察院以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借”手机后逃走,这个骗子该被定什么罪?这种以手机没电、欠费为由借取他人手机并趁机携带手机逃走的行为是属于盗窃还是诈骗,早些年前在理论界和司法界曾有观点认为是诈骗,但近些年理论界和司法界持该盗窃观点的占据多数,特别是在国家司法考试中也认为该种行为是盗窃而非诈骗。被告人刘某采用欺骗的手...
  •   在生活中,我们如果对他人人身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的话,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故意伤害罪立案有哪些标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故意伤害罪立案有哪些标准的相关内容。

  •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相关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就是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的特邀嘉宾胡水清律师。

      对于盗窃罪,每个省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我国刑法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以上的即构成本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就要进行追诉。而浙江省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是2000元。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应该予以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共同盗窃主从犯的认定,一直是共同盗窃中的一个疑难问题。而正确划分主从犯,又是正确量刑的前提。因而,深入研究和正确划分共同盗窃主从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所谓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又根据刑法第九十七条的解释:“本法所称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据此,主犯包括三种情况:1.在犯罪集团,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2.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3.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或者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由于在盗窃罪中,一般不存在聚众犯罪问题,因而,盗窃犯罪主犯,一般只有两种情况,即:1.在盗窃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2.在盗窃集团或一般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或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下面分别就这两种主犯的认定作一些...
  •   在大家的生活中,可以说最熟悉的犯案行为莫过于盗窃了。不过生活中大多数的盗窃案件,即使小偷被抓到了也只是治安处罚,想要立成刑事案件是不可能的。那么,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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