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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的法律特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3:58:49 0人浏览

导读: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姓名权的法律特征?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姓名权的法律特征
  •   姓名权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之一,自然也是被列入法律保护范围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却有很多人被侵犯了姓名权却不自知。那么,姓名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

      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

      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享有姓名权的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以上就是对姓名权法律特征有哪些的回答,谢谢阅读!

  •   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就是公民的姓名权。公民的姓名权有什么法律特征?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条文?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姓名权的法律特征:

      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

      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权。法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是名称,享有的是名称权。

      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

      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专有的客体,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标识,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笔名、艺名、别号等。

      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

      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姓名权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姓名权的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

  •   姓名权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之一,自然也是被列入法律保护范围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却有很多人被侵犯了姓名权却不自知。那么,姓名权法律特征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

      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

      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享有姓名权的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以上就是对姓名权法律特征有哪些的回答,谢谢阅读!

  •   每个公民都享有肖像权,肖像权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肖像权侵权也是不可以容许的。那么肖像权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肖像权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采用摄影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

      肖像权为人格权之一种,是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表使用权。法律上的肖像为自然人人格的组成部分,肖像所体现的精神特征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转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质利益。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是基于肖像上多方面体现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肖像权规定,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警方有权保留使用权。如果受害者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可先协商,如拒不撤销者,可依法进行起诉,申请司法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著作权也是受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侵犯他人著作权利的侵权人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承担的形式包括赔偿非法所得、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那么著作权侵权的管辖要怎么确定呢?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著作权侵权的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1、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2、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
  •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那么知识产权的特点有哪些呢?知识产权的特点包括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的时效性、知识产权无体性等。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也称为垄断性、排他性,即除非权利人同意或许可或法律规定,任何其他人都无权享有。这种专有性表现在:

      1、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的专有性。这是指知识产权的授予只有一次,知识产权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能享有这项权利。权利人垄断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2、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的专有性。从事智力创造活动极为艰苦,一旦成果落入他人之手,便很快传播,被他人复制、利用,因此,对同一发明创造或可识别性标志,被授予权利只有一个客体。

      3、知识产权权利内容的专有性。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权权利,可以由本人行使,也可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但这些权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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