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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5:00:37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劳动仲裁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详细介绍。
劳动仲裁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   在职场生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那么劳动仲裁中断的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仲裁中断的情形:

      (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劳动仲裁中断的情形的相关内容。

  •   只要审穷国劳动仲裁的人都知道,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法律上规定是只有一年的。但在实践中,遇到某些情形的话仲裁时效会发生中断。那么,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包括向用人单位或上级机关申诉、向对方发律师函等方式。例如职工对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不服,向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提出申诉,属于“有正当理由”。职工对于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重新答复不服而申请仲裁的,重新答复的时间应视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详见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2、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即对方承诺在某一时间履行义务等,要搜集能够证明对方承诺的证据,例如可以通过录音取证。

      4、不...

  •   发生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有哪些?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本法适用于下列劳动争议事项的处理: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

  •   在劳动仲裁期间,当事人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耽误仲裁时效的情况发生。那么劳动仲裁期间中断的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仲裁期间中断的情形: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劳动仲裁期间中断的情形的相关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该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建议发生劳动争议后,及时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   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如果不能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是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的。那么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

  •   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仲裁协议,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仲裁协议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有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等内容。那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l、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法律要求签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否则,仲裁协议无效。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仲裁协议的订立,也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以胁迫的手段与对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违反了自愿原则,所订立的仲裁协议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

  • 工伤是导致劳动争议的一项原因,如果协商解决不了选择仲裁的话,需要注意其诉讼时效。所以下面是法为大家带来工伤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多久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一、工伤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应清楚权利被侵害的时间,以便在有效期间通过合法手段维权。如果劳动者曾经向企业主张过自己的权利,则必须保留相应证据(有相关部门或领导签收的书面资料原件,或书面文件邮寄回执等)。否则,一旦用人单位否认,而劳动者又拿不出相应证据,被仲裁委采信的几率为零。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二、工伤劳动仲裁程序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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