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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房申请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5 08:56:26 0人浏览

导读: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那么厦门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
厦门保障房申请条件
  •   9月7日,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会议公布了《关于加快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和《200-202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计划》,明确了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并将公共租赁住房纳入200-202年住房保障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按照我市三年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安排,3年内我市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730套,年内新建230套公租房。对政府这一温暖民心的举措,我市广大“夹心层”市民无不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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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不同的地区都会修建一些安置房,不同地区的申请大同小异,那厦门安置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安置房申请人、共同安置房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安置房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安置房申请人依照《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安置房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安置房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安置房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安置房申请。

  •   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基本条件)

      ● 家庭申请

      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载明的户主和家庭其他成员完全一致;

      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 单身居民申请

      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资产符合规定标准。

      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

  • 失业保险申请条件是:

    1、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经满了1年;

    2、失业人员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白旭飞律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不适用督促程序,并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除此以外,要求债务人给付特定物,返还建筑物等都不能申请适用督促程序。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督促程序中的申请人必须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而且债务人也不负有履行其他债务的义务。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法条中的送达是指直接送达,以下两种情况视为不能送达,一是债务人下落不明,需要采用公告方式才能送达的;二是债务人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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