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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房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5 11:45:27 0人浏览

导读:

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那么公共租赁房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公共租赁房是什么
  •   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那么,公共租赁房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租赁房是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共租赁房有规划合理、配套完善等优点,但在实际使用中也存在户籍、租金等问题。

      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

  • 是指公房所有人或管理人将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的法律行为。
  • 公共租赁房申请流程: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2、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3、运营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抽查监督,终审过后,符合条件的纳入公租房轮候区。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 随着我市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拆迁的力度加大,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市民租赁房屋的情况已较为普遍。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对九种不得租赁的房屋类型进行列举,予以提醒。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租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因为,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若出现产权纠纷,承租人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出租人没有拥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受到纠纷影响而不能得到权益的保障。    二、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原所有权人的房屋其他权利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在一定程度将受到限制。租赁该类房屋,承租人会因为房屋权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权利得不到合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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