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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通知书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5 16:00:51 0人浏览

导读:

听证指的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那么听证通知书包括哪些内容?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听证通知书包括哪些内容
  •   听证指的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听证简介一项安排或处置须经相关者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质证才能设定和实施的制度。那么,听证通知书包括哪些内容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听证机构审核后,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制作《听证通知书》,并在听证的7个工作日前通知当事人和拟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

      《听证的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听证的事由和依据。

      (2)听证的时间、地点。

      (3)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职务。

      (4)当事人、拟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5)注意事项。

  •   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哪些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途径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等。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违法事实与证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应当予以载明。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是指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何种行政处罚,以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是以什么行为履行行政处罚,如到指定...

  • 从逻辑上分析,听证的功能在于辨明事实,为正确作出行政决定服务,听证的内容应当仅限于争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但是各国行政程序法都无一例外的规定行政机关拟将作出的决定也应当包括在听证的内容之中。这主要是出于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当事人参与听证的目的无非是通过自己对事实的列举和法律适用的看法改变行政机关的倾向,意图在于使行政机关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决定。所以如果把行政机关准备作出的决定排除在听证的内容之外,那么听证就对当事人毫无意义了。其实,听证之所以类似于诉讼某种程度上就在于它是行政机关内部在正式决定作出之前给予当事人的一次救济机会,如果听证仅仅纠缠于事实问题而无法对即将作出的决定进行讨论则听证会本身的意义也会大打折扣。
  •   在我国法律中,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领域,民事领域、刑事领域以及行政领域。每个领域不同对法律主体以及相关规定都不同,那么在行政领域对于相关的事项是怎么规定的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最新行政处罚听证答辩书范本。   一、什么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制裁特征与区别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
  •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进一步查明事实的活动。鉴于在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较之处罚对象一般都具有较强的权力和优越地位,而行政处罚又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权利,为了使行政机关在即将对当事人作出不利的处罚决定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防止单方面认定事实,从而有效地保障被处罚对象的合法权益,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听证程序。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北京市规定对公民处以超过1000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应当举行听证而设有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将不能成立。按照法律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
  •   行政许可的听证事项有哪些?分为行政机关依职权进行行政许可听证的,还有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许可事项涉及申请人及他人重大利益的情形。那么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又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行政许可的听证事项有哪些

      1、行政机关依职权应当进行听证的情形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凡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明确规定听证程序,行政许可属于其规定的情形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举行听证。

      (2)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如果行政机关认为行政许可事项对公共利益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行政机关就应当将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告,使社会对此予以关注,听取社会各界包括有关专家的意见。行政机关经过对申请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进行考量后,认为准予许可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反之,则应拒绝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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