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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0:05:17 0人浏览

导读:

“合法证据”的对称。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取得的程序违法而不具有可采性的证据材料。那么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
  •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发展,我国对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也作了相应的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的规则。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网小编带您了解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对如何排除非法证据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这也是本规定的主要内容,对于避免因为采纳非法证据而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说来,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

      2、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

      3、控方证明。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

  •   核心内容:非法证据指的是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取得的程序违法而不具有可采性的证据材料。其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非法证据的排除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非法证据与“合法证据”的对称。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取得的程序违法而不具有可采性的证据材料。

      一是实体性规则,主要是对非法证据特别是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二是程序性规则,主要是对排除非法证据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包括具体审查、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和对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

      1.非法证据排除的对象:

      (1)非法言词证据: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中,对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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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密切相关的问题是非法证据的含义。《诉讼法大辞典》将非法证据解释为,“不符合法定来源和形式的或者违反诉讼程序取得的证据资料”。〔1〕由这一定义可以看出,此处所界定的非法证据是相对于合法证据而言的。也即,凡是不符合证据合法性概念内涵的证据材料都可称为是非法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关于证据合法性的通说,证据合法性是指证据形式以及证据的收集或审查都合乎法律规定。〔2〕具体说,证据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证据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第二、证据的收集过程符合法律规定;第三,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审查。不符合上述内容的证据即成为不合法证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合法的证据并不等于非法证据,因为在非法与合法之间,存在一大块灰色领域。即某一行为或事物与法律规定的要件不符合,但又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由此,合法证据与非法证据并非是完全对应的两个范畴,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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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密切相关的问题是非法证据的含义。《诉讼法大辞典》将非法证据解释为,“不符合法定来源和形式的或者违反诉讼程序取得的证据资料”。〔1〕由这一定义可以看出,此处所界定的非法证据是相对于合法证据而言的。也即,凡是不符合证据合法性概念内涵的证据材料都可称为是非法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关于证据合法性的通说,证据合法性是指证据形式以及证据的收集或审查都合乎法律规定。〔2〕具体说,证据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证据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第二、证据的收集过程符合法律规定;第三,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审查。不符合上述内容的证据即成为不合法证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合法的证据并不等于非法证据,因为在非法与合法之间,存在一大块灰色领域。即某一行为或事物与法律规定的要件不符合,但又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由此,合法证据与非法证据并非是完全对应的两个范畴,非法...

  •   “非法同居”已经成为了社会一种非常普遍存在的现象,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经常可以接触到。但是很多人对于怎么收集非法同居的证据不是很清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非法同居需要什么证据?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同居的范围是什么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1、同居关系的主体是未婚男女。

      2、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缔结婚姻,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

      3、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名义和长期共同生活的形式,并为群众所公认。

      4、同居关系,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既违反结婚的形式要件,也有一部分违反结婚的实质要件,属...

  •   核心导语: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必须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运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又要严格落实新刑诉法关于保障人权的各项规定,要更加重视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民主和其他权利,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确保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

      自今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新刑诉法的情况如何?执行中还存在哪些难点?

      拓展职权同时限定行使边界

      问:新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许多新职责、新任务,对检察机关文明规范执法有哪些深远影响?

      专家:新刑诉法拓展了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空间,同时又对检察权的行使设定了很多新程序、新制约,限定了检察权行使边界,对检察机关文明规范执法提出了新挑战。

      进一步拓展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领域和途径。新刑诉法增加了检察机关必要的侦查、强制措施,增强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改革审查...

  • 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目前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传统观点认为,只要是不具备合法性的证据都必须排除,而证据的合法性包括证据必须具备法定形式、具有合法的来源等等,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形式的,不得采纳为证据,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形式的证据是非法证据。 实际上,这是对非法证据的一个误解。非法证据排除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确保公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因此只有当一项证据的取得方式严重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时候,该证据才是非法证据;其他所谓不符合“合法性”要求的证据,包括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证据并非就是非法证据。在理论上应当对非法证据的概念进行严格限制,而不能作过于广泛的解释。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的证据,只要不被证据可采性规则排除,就能够作为证据使用;非法证据只限于采用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如果对非法证据的定义过宽,会导致立法上难以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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