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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食堂承包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1:06:48 0人浏览

导读:

食堂承包是指企业、医院、学校、酒店等企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根据需要将食堂承包给专业的餐饮公司来管理,然后选择餐饮公司所提供的各类菜式就餐。那么医院食堂承包合同?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医院食堂承包合同
  •   食堂承包是指企业、医院、学校、酒店等企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根据需要将食堂承包给专业的餐饮公司来管理,然后选择餐饮公司所提供的各类菜式就餐。一般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还是会签订医院食堂承包合同。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篇,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食堂承包的合同

      甲方:XX医院有限公司

      乙方:XX有限公司

      为保证医院工作正常开展,解决员工生活后顾之忧,甲方将医院职工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相互信任的前提下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厨房必须的用具(如冰柜、消毒柜、炒菜锅、用餐厅和装菜用的碗、盘、碟等),乙方负责保管;厨房其他日常所需要的工作用具和消耗品均由乙方自行添置、存放和保护,甲方不予负责。承包结束时,乙方应交还甲方提供的全部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折旧价格)附甲方餐厅用具详细清单(双方签字)。乙方向甲方缴纳壹万元的保障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

  • 采购合同又称购销合同、销售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买卖合同,企业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事项?小编在本文就采购合同签订前、签订中及签订后的合同履行、变更等环节介绍了防范合同风险的措施和途径,以帮助企业采购人员有效控制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一)主体资格审查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
  •   房屋租赁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纠纷。我们租房的时候都会签订合同,以维护双方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其实租赁合同也是有期限规定的,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房屋租赁合同期限的确定的相关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约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但是未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只能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确保甲方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 甲方在录用乙方后,同时为其解决户口的问题,乙方

      必须为甲方服务两年。

      二、 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为甲方服务二年的,须按每月600元赔偿金计算,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作出赔偿。

      三、 甲方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水平,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业务培训,,凡甲方给乙方相应业务培训的,乙方必须根据本人所在的岗位,为甲方服务不期限。如:培训一部:培训师服务三年;培训二部:野外运动教练 服务两年;客服部 :客服专员服务两年。销售部:销售代表 服务一年;策划部:网页设计 服务一年:

      四、 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达到服务期的,一年的须按每月500

      元赔偿金计,二年的须按每月300元赔偿金计,三年的须按每月300赔偿金计,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做出赔偿。

      ...

  • 居间合同的属性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委托人向其支付报酬。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核心内容:合同,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元素。然而,在市场交易中普遍存在的大量合同中,亦有一些合同是貌似合法,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伪装的民事行为,行为人虽然采取了合法的合同形式,但所实施的却是非法的。因此,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七款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下文将会详细进行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合同,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元素。然而,在市场交易中普遍存在的大量合同中,亦有一些合同是貌似合法,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伪装的民事行为,行为人虽然采取了合法的合同形式,但所实施的却是非法的。因此,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七款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了“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此条在司法实践中的另一层意思,则是要求法院在审理条件下的自治,在当事人意思自治违背法律的基本精神,损害国家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时,这种自治就要受到限制和否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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