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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5:26:33 0人浏览

导读: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那么离婚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
  •   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对其进行离婚损害赔偿,而其中就有关于离婚精神赔偿。那么离婚会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精神痛苦的赔偿

      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精神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财产补偿也是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适用抚慰金安抚受害方,是一有效减轻和解决精神痛苦的方法。

      (二)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

      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侵害以后,身体健康相应地受影响或伤害,因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精神遭受创伤致使无法工作而...

  • 什么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和特点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等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造成无过错方精神痛苦和内心创伤,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的抚慰性质的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使有过错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无过错方得到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有效地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与我国民法已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己的特征。   第一,权利和义务主体特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和义务主体特定为配偶双方,而民法上规定的一般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和义务主体间并没有该种特定的身份关系。   第二,在侵权行为侵害的客体方面,离婚过错方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实、扶助等等义务,侵害了一方的人格权和配偶权等人身权益。   第三,在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方面,离婚过错方的侵权行为...

  • 离婚了很多人精神上受到很大的痛苦,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情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情形按离因侵权行为划分,可包括婚外性行为、危害家庭的不良行为、侵害配偶生育权。  离因精神损害赔偿保护的是离婚案件中受害方因过错方侵权造成的非财产上损害,法律应从符合侵权行为构要件的离婚原因中,选择对婚姻关系危害较严重的情形,将其规定为离因侵权行为。应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侵权行为主要有:  1、婚外性行为。配偶不为婚外性生活,是一夫一妻制婚姻的本质要求,是夫妻忠实义务的具体体现,夫妻性生活的排他性决定了婚外性行为是影响婚姻关系稳定的首要因素。《婚姻法》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外性行为的表现,现实中婚外性行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因各种婚外性行为导致婚姻解体的案例也是举不胜举。随着国门打开西风东进,西方性解放思想使婚外性行为愈演愈烈,对婚姻家庭和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破坏也...
  •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我国现行法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集中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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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姚强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赔偿有必要请律师吗,这个问题。

      进行诉讼即俗称的打官司是一个及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为一体的工作,需要律师有良好的融会贯通的法律知识体系,更需要律师更为娴熟的诉讼技巧以及随机应变的庭审方略,也需要律师在庭外通过各种方式收集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条件许可之下,聘请律师代为处理案件,能最好地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一、关于夫妻忠实协议的效力问题

      常见到这种情况:夫妻双方立下一份协议,说如果对方有了外遇(包括一夜情、同居、通奸等),则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后来,一方真的有了外遇,无过错方持该协议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对此,各地法院判例不一,北京判支持的较多,而上海则一概不予受理。

      二、赠与合同的效力问题

      婚前双方正在热恋,有可能一方会赠与对方一些物品。小的赠与物就不必说了,比如手表钻戒等,一经赠与不能反悔,但如果涉及到房产等大件物品呢,比如一方为了表示自己对对方的衷心,立下一纸赠与书,说将自己的某某某处的房产赠与对方(但还未过户),但后来婚后双方感情很快就破裂了,导致过不到一起了,这处房产怎么办?受赠人拿着赠与书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该赠与,给自己办理过户手续,而另一方则申请撤销该赠与,法院会怎么办?对此,各地法院判例不一,有争议。笔者的观点是:该赠与可以申请法院撤...

  • 起诉离婚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等,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通常是女性或孩子,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的话,那么对受害者来讲是很不利的,这就需要我们及时去制止。那么对于家庭暴力的离婚赔偿有多少?一、家庭暴力的离婚赔偿有多少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婚姻法》第46条所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有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根据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定。二、家庭暴力怎么离婚呢?需要哪些材料?当你遭受到家庭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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